公司被注销告股东在哪起诉

发布日期:2019-11-18 16:48:19 浏览量:1次

公司被吊销后,能直接起诉股东么

后者公司的法定代表因犯欺诈罪被判处15年徒刑。由于未能及时检查,甲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 B公司将A公司的三名股东告上法庭,要求还款。在审判期间,主要股东(即法定代表人,占出资额的75%)承认贷款的事实,但认为他没有完全出资,并且部分投资由开发区。两名少数股东(分别占20%和5%)认为他们没有以出资比例进行投资,也没有获得公司的股息。他们不是股东,拒绝还款。

律师的分析:在审理此案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债权人直接向股东起诉合法性。其次,被告认为他没有出资,不是股东,是被告。第三,没有出资或出资不足的股东的法律责任。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与股东的关系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股东组织清算。在公司法中,清算是终止公司人格的必要法律程序。任何尚未清算并已依法得出其现有法律和法律事务的公司均不得终止。终止公司的法律程序比建立公司的法律程序更为复杂和严格。目的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甲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丧失了营业资格,但由于法人尚未终止,因此属于清算中的法人。其权利的内容仅限于公司资产的清算,并以自己对债务人的名义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索取权利。但是,在公司A被法定代表人逮捕之后,公司处于停工状态,没有人回应,债权人的利益也无法实现。由于公司的股东是法定清算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将股东列为被告是合法,合理,快速和有效的,并有助于解决纠纷。二,股东投资的权利和义务筹资是股东最基本,最重要的义务。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资本为基本物质条件和经营手段,资本来源为股东出资。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只能主张其出资权利,但不能放弃义务和责任。出资义务不基于特定的股东权利。它来自公司成立协议的协议以及公司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成立过程中,这是一项合同义务,而在公司成立后,这是一项法律义务。在任何股东完成实际出资之前,不能免除该义务。股东不能履行其出资义务,也不能更改其现有股东资格。这些资格取决于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和股东名册,以及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确认,这是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否认无资金来源的股东的股东资格无异于否认与公司的任何法律联系,对其出资责任的调查也失去了基础。三,股东不真实投资的法律责任注册资本的虚假责任在中国普遍适用,实质上是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不仅是在侵犯公司利益(包括其他股东的利益),也是在侵犯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所有股东出资的金额。股东应

股东 公司_清算 出资

公司注销了,原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原债权?

首先,是的。根据{{​​}}(1)《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制定清算计划并向股东大会报告,会议或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的财产支付清算费用,雇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支付所欠税款,并还清公司债务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的份额分配。公司根据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2}。(2)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公司的股份后,公司的原始股东可以就原始公司的遗留债权向债务人提出上诉{{ }}

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收到您法院的“要求李彦新和其他针对金华龙经贸公司的诉讼”。经过研究,对请求中问题的回答如下:

公司注册并注销后,并且公司的法人资格被终止,公司的原始股东可以要求清算中无人认领的权利。原因如下:

1.公司的财产是根据股东的出资或认购股份形成的。股东通过投资将其财产交付给公司后,他通过收购公司的股权失去了财产的所有权,并且公司在获得了股东交付的财产的所有权后形成了公司的合法财产权。尽管公司和公司股东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的民事实体,但是由于存在投资关系,股东有权从公司的经营成果中受益,并对公司的解散负有清算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后,公司股东受民法权利继承原则的约束,所有股东成为权利的对象。尽管在公司被取消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已被消除,但由于其主题的消除,公司的索赔并没有丢失。公司的原始股东仍然可以主张其作为一般债权人的权利。

2.根据《关于企业占领,营业结束,吊销,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处分诉讼标的和民事的实施意见》第24条的规定企业注销后的责任(试行)”在注册时,清算实体或第三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诺注销企业注册后剩余的债权和债务负责的,债权人可以说,约定的清算实体或第三人可以作为被告,并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据称,公司注销后,如果仍有未偿债务,清算实体或第三者应附有利息。应承担清算责任。根据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原则,在注销公司后仍未解决的索赔中,清算实体还应以原告的名义提起诉讼。

3.“关于业务不清楚的问题,失业,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诉讼标的的处置和注销后的民事责任(试行)”的第26条的规定,如果企业是债权人,有权强制接受该人,可以直接将其更改为诉讼的主题;没有权利义务的人或者有权利义务的人表明不参与诉讼的,终止诉讼。具有指导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被撤销公司新天台公司的原股东和清算债务人的李艳欣和陶亚平,有权在被撤销新天台公司后对金华隆公司的权利提出上诉,作为原告。公司有权要求金华龙在合作期间退还新天台的利益。于胜利是新天泰公司原股东天拓公司的股权受让人,新天泰公司是退市企业。它不是新天台公司的股东。就此信用而言,它仅享有原始股东的债权人身份。本案的债权人应具有新天台公司的原始股东身份,金华龙公司应根据该身份对债权人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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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还可以起诉吗

公司取消后,该主题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