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留抵税
发布日期:2019-11-18 19:06:40 浏览量:1次
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时,留抵的进项税额可以退税吗?
不可能。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取消库存和税收减免处理的问题是,当纳税人取消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期限时,当纳税人转移到小规模纳税人时,库存不会从进项税中转出,而税收信用额将不予退还。
扩展名:
进项税收注意事项
1是可抵扣进项税额真实,合法和合理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特别发票是否符合要求;票证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是否及时。
2,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是否以低价易耗品和维修零配件的名义入账,并扣除该名称,并扣除进项税额;是否从进项税中扣除了购买的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
3。不论购买的商品是否更改用途(例如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需申报可抵扣的进项税。
4。是否有自负盈亏的自付费用产品,产品和制成品均报告为正常损失,且不转移进项税。
5。企业同时从事非应税劳务并分别申报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是否完全宣告外商投资企业抵扣进项税额;外商投资企业也从事出口和国内销售,无论是否购买。申报的全部国内原材料可抵扣进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
企业注销,有留抵税
如果企业被注销,则有预扣税,也有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
如果有资产,则在清除资产后(
注销时留抵增值税不予退税但是否可扣除?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消或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期限的,成为小规模的纳税人,库存不会转移进项税,退税也不可退款。因此,当一般纳税人清算并冲销时,如果仍未出售存货,且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全额扣除,则无需将库存的相应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当然,如果有税收抵免,则不能退还税收抵免。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在注销前未清销的未售出库存100万元前,无需转移进项税额,也不能申请退税8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除企业所得税和可允许扣除的价值外,企业产生的所有税费及附加准予征收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取消甲公司时保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万元,不能退还,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