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 公司注销
发布日期:2019-11-19 04:16:42 浏览量:1次
怀孕期间公司解除有什么补偿吗?
从怀孕开始到分娩期直至哺乳期结束,女雇员均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雇该雇员。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行解雇您,您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56733进行举报,劳动监察小组将责令学校改正;如果是既成事实,则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给劳动者。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费,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的工作水平支付给劳动者,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文所用的术语“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工人的平均工资。或申请劳动仲裁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公司注销关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能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的注销是劳动合同合法终止的情况。

怀孕期间公司突然注销了,可以要补偿金吗
可以取消解雇
单位,根据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补偿,并且每个工作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44条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到期;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3)劳动人身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宣布失踪;
(4)依法宣布雇主破产;
(5)雇主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吊销或雇主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议终止劳动合同,并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遵守本法第40条的规定。条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5)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的条件外,如果劳动合同已续签且雇员不同意续签,则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根据合同的规定终止。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6)根据本法第44条,第四和第五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的工作水平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工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的市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宣布的上年职工的平均月薪。向雇主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支付的金额,支付的经济补偿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该雇员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