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清算注销 民事诉讼法
发布日期:2019-11-19 04:17:09 浏览量:1次
有限责任公司在民事诉讼期间公司注销了,后续的诉讼怎么办
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公司依法成立清算组,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的,中止诉讼或者中止诉讼,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实现债权。

公司注销后,民事诉讼主体责任承担者是谁
公司解散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应由其清算承担。依法撤销的,由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当事人。
一,《关于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的最高法公告(试行)》
第六十条:清算组织清算公司债权为了债务而依法成立的组织。它负责终止的法人财产的保管,清算,评估,处理和清算。
清算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涉及终止公司法人债权和债务的民事诉讼。
为逃避债务责任而成立的清算组织没有民事行为。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即为企业法人。依法清算前的人;清算取消的,由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投资人为当事人。

公司法人被注销后如何退出诉讼
注销企业后,法人资格被终止,诉讼主体的资格不存在。它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方。为此,一般会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诉讼主体:1.企业注销时,由债权人或第三人负责企业撤销登记后工商管理部门的债权债务。 ,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单位或第三人为被告,并承担清算责任。 2,企业注销未清算,第三方承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中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清算实体或向债务人承诺并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两名共同被告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解决的责任。 (三)注销企业是债权人的,有权债权的,可以直接将其变更为诉讼标的;没有权利义务的人或者有权利义务的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