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注销法条

发布日期:2019-11-19 08:07:49 浏览量:1次

公司自然注销有什么法律后果

没有自然的注销问题。

清算组 公司_债权人 解散

工商局依职权注销公司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内容

第1章一般原则

第2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

第1节的设立

第2节组织

第3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第4节“国有公司的特殊规定

{ {}}第3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4章成立有限公司的组织和组织

已建立第1节

第三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监事会

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股份

第1节股票发行

第2节股票转让

第6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7章公司债券

第八章C公司财务,会计

第IX章合并,分离,增资,资本削减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11章外国分支机构公司

第12章法律责任

第13章补充条款

第10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180条公司因以下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期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已经解散;

(3)由于公司合并或分离而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规定解散。本法第183条。

第181条如果公司具有本法第187条第(1)款的情况,则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生存。

公司的公司章程应根据前款的规定进行修改。有限责任公司应经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公司应享有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表决权。两个以上通过。

第182条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存在严重困难。如果继续生存下去,将会给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它将持有公司所有股东超过10%的投票权。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83条本法第181条第(1),(2),(4)和(5)款要求公司成立。如果已解散,则应在解散原因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第184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1)清理公司的资产并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2)通知,宣布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4)清算过程中所欠的清算所税和所产生的税;

(v)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还清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

债权人对索赔的声明应说明索赔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索赔报告期间,清算组不得清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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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1.我认为您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权利。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解散后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上述规定应理解为直接通知已知且能够送达的债权人,并应通过未确定或无法交付的债权人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据您说,您已经有一个仲裁裁决并申请执行,这应该是明确的债权人,并且您实际上应该能够直接交付。因此,公司应直接将其解散通知您,并要求您以债权人的身份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果未通知,则是公司的责任,应依法承担不利的后果。

3因此,您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上评论仅供参考,希望您能成功捍卫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