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税务但是未注销工商
发布日期:2019-11-19 10:27:00 浏览量:1次
想保留公司,注销税务,而不注销工商可以吗?
税务登记证注销后,必须注销营业执照。
如果税务登记证被取消,则无法取消营业执照。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是由企业在实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备案税务登记。并附有相关证书。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声明之日起30天内审查并签发税务登记证。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得申请纳税。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税务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了您的营业执照,而您正在无照经营。将被贸易和工业局罚款,但也将关闭您的大门。
公司的注销程序如下:
(1)首先去国税处获取表格:填写,签名,盖章,支付发票并根据国税要求缴税,它将恢复国家税务登记证,并给您国家取消税务登记证。
(2)随着国家税收征税通知书的取消,以当地税收为表格,补充税收后,将收回地方税收登记证并给予您会收到一份当地税务取消税务注册通知。
(3)按住两个通知并出售银行帐户。
(4)通知贸易和工业局以获取表格,然后将其返回给贸易和工业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分公司注销需要注销税务吗?
首先,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取消分支机构。根据该决议,税务评估报告将由税务评估员制作。这是税务局的内部文件,纳税人看不到。要强调的是,有必要检查帐目,而不是清算部门的收入,而是检查是否已经支付了与审计部门有关的税费,是否违反规定,是否有欠款,并且该分支不是法律实体。无需发布清算报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文件如下:第一份《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第二个“指定(委托)”;根据《公司法》或行政机关作出的第三次决议或决定,责令关闭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第四次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第五和第三次取消通知(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90天,即您的申请被取消的申请);第六税务部门签发的纳税证明;第七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3条公司符合本法第181条第(1)款,第(2)款,第(4)款和第(5)款的规定。如果解散了规定,则应在解散原因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公司不做了,工商部门注销了,但是国税注销不了 怎么办?(先注销的工商)
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授予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执照。它应该是首先取消工商部门,然后是取消国家和地方税收。现在,已经冲销了工商税,也无法冲销国家税,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
您尚未支付国家税的税款,并且有欠款; (如果纳税人欠税,则计算机无法识别取消申请。)
2.尚未确定与您的税收有关的案件。出售案件; (只有在结案后才能这样做)
3.您可能会丢失税务登记证(如果丢失了正本或副本,则必须废除上述报纸和报纸的声明。 ,并支付对帐单上的税款。
以上任何一个问题都无法取消。它只能变成异常家庭。等待三个月后税务机关处理。但是,如果有实际情况,您将主动进行检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