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销的公司会计资料能否销毁
发布日期:2019-11-19 16:48:25 浏览量:1次
公司,企业破产或注销了会计档案是否还需要保存?由谁保存?
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司和企业破产,注销后的会计档案从破产注销机关或者财产所有人的托管人转移到地方档案中。 5年。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一般转移。工商局可以由工商局和法院指定的单位托管。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档案,并将其保存在安全的地方。销毁应与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该部门已制定。”因此,该法律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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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
《会计档案管理法》规定了对中国公司及其他组织和预算单位的会计记录的保管。该方法中指定的记帐文件保留期的期限是最小存储期。具体规定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文件为:
年度最终财务会计报告;资本,股本和权益明细;高架的户口簿;客户损失报告,损失报告,替换凭证(卡)收据;帐户中存储的列表或信息。
2,保留期为10年的会计档案为:
国家保管库准备的各种报表以及退货文件;各收入机构发布的声明;公共机构的决算,年度税收报告,国库年度报告,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年度报告以及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
3。保留期为5年的会计档案为:
下级银行报告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每月,每季度,半年度报表和附件,说明);书;托管代码表的使用;托管和贷款单位余额对账;固定资产卡,报废固定资产报废的清洁卡;客户申请电子支付业务的基本信息,协议;其他需要保存五年的会计档案。
销毁规定
1。当会计档案过期时,该单位的档案组织将在销毁文件时共同提交销毁意见。它将由财务会计部门共同识别和严格检查,并编制会计记录。
2。在销毁档案之前,应当对存货档案中列出的物品进行逐项检查;各单位对会计档案的销毁,由档案部门,会计部门共同监督。各级主管部门应当销毁会计档案。同时,同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派人员参加监督销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全书-会计档案

注销企业的账簿凭证能不能销毁
它必须依法加以保存,不得随意销毁。 《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条明确规定,账簿,会计凭证,报表,纳税收据及其他有关税收资料应当保存十年。 《税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条还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违反《税收征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帐簿,会计凭证和有关材料进行破坏,而不必在规定的保留期限之前。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移送刑事责任。
《发票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存发票,不得擅自损坏。已签发的发票存根和发票记录应保存五年。有效期届满后,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将销毁。 《发票管理办法》第{6}条还规定,如果发票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罚款不超过一万元。
公司取消后,已开具发票的帐簿凭证和存根应保存在安全的地方,未经授权不得销毁。

公司注销后帐目能销毁吗
公司注销后,帐户将无法销毁。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的帐簿(包括收据和付款凭证,发票登记册),会计凭证,对帐单和税收收据以及其他相关税收信息,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应保存十年。需要销毁储存期时,应经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批准,编制销毁清单。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坏。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记录应保存五年。有效期届满后,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将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