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公司注销 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1-19 23:47:54 浏览量:1次
注册资金100万,如果以后不想开公司了。也没有欠账。还用缴够100万吗
您好,现在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订阅系统,您实际上无法将其放置到位。

请问公司注销时,固定资产怎么处理,要交税吗?基本帐户里的资金怎么处理?要交税吗?(没有欠帐)
国税局在进行税收减免时担心的是2009年以后企业固定资产的注销。因为这涉及将固定资产4%的增值税减半。

欠账十二万,总是拖着不给,想找要帐公司,不要有过激行为的那种,可以把钱要回来,有知道的吗
普通渠道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程序,以在法院起诉后偿还。
收债公司是非法的,您有证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这些问题。
国家经济贸易总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禁止所有类型的收债公司打击非法收债活动的通知{{} }
第568
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生产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经济委员会),公安局(局),工商局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
1995年,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明确禁止成立收债公司,从事收债业务。据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经对原先登记的收债公司办理了注销或变更登记的手续。近年来,社会上各种债务纠纷增加了,在某些地区,有大量的收债公司非法从事收债活动。有的以经济委托,商务代理,财务咨询等名义注册,实际活动超出了注册范围,进行了追债业;有的没有注册,也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从事私人追债活动。收债公司从事收债和追偿业务。它没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制力。它通常雇用下岗工人,退休的和其他社会闲置人员,以挨家挨户的雇用,跟踪,跟踪或损害债务人声誉的方式收取报酬。甚至威胁,恐吓,欺骗,勒索甚至绑架等暴力手段也危害债务人的人身安全并谋取非法收益。收债公司的活动不仅干扰了公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也影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它危害公共安全,破坏法律秩序,并鼓励不遵守法律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为了维护国家的正常社会和经济秩序,国务院同意以下规定:
首先,禁止各种收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任何形式的收债公司。继续从事非法收债活动,侵害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必须坚决惩治。
其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监督管理,申请债务交易业务的企业不应当核准注册。以咨询服务名义从事代收债款活动的企业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依法撤销营业执照;未收回的收债公司立即被坚决取缔。
第三,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非法收债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对恐吓,威胁或以其他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收债行为,将予以处罚。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行政管理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所有新闻机构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宣传国家关于制止各种收债公司以及违法收债活动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规定,并发挥正确的指导作用。舆论的作用。
五,企业必须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付合同并遵守承诺,并及时退还各种应付款项。因违反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应当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200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