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补偿吗
发布日期:2019-11-21 00:08:12 浏览量:1次
企业注销员工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可以得到赔偿。经济补偿金。还要给付劳动者工资,保险及工伤的补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注销是注销前给赔偿金还是注销后给赔偿金
1.我认为您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权利。

公司注销,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原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一直在原岗位工作,说明你和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合同权利义务一原劳动合同为准;
2、如果原合同到期不续约,你可以索要经济补偿;
3、企业注销看哪种情况,如果是合并分立,你的劳动关系用人主体会发生变化,需要改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破产清算,你是不会得到经济补偿的;
4、不过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首先要缴纳的就是职工的社保费用,这你不用担心;
5、目前来看,你最多可以获得破产前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