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 公司擅自调整员工岗位
发布日期:2019-11-21 03:27:58 浏览量:1次
公司擅自调整岗位,员工有权拒绝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岗位撤销,公司不愿意给员工补偿,以项目取消现有岗位即将不存在为由强制给员工转岗,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撤销职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调整是否应服从。调整地点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由劳动者服从;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但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的调整方法符合用人自主权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调整地点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不属于当地劳动自治权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达成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新职位合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终止另外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三)第四十六条。第37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
附件:《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或者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
(3)劳动合同所基于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并且雇主和劳动者无法更改。劳动合同的内容已达成协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
22.如果用人单位调整了雇员的职位,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视为用人单位合法使用了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任意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无支持:
(1)调整劳动者的职位是雇主生产和管理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来的职位基本相同;
(3)这不是侮辱和惩罚;
(4)没有其他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

在公司工作9年,公司擅自调动工作岗位,员工不愿。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工作职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调动工人的工作岗位,应事先与劳动者讨论,并在劳动者同意后调动。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则他们不能更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改变劳动合同,任意调动工作,劳动者应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证据,为今后的权利保护做准备。同时要提醒工人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雇主中工作。它们本身具有某些个人属性。用人单位有权在一定范围内调动人员。那么,由于工作转移引起的纠纷,哪一方是合理的呢?有必要回顾一下劳动合同的合同,以转移工作岗位和用人单位,并比较转移前后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职位待遇的变化。相关案例供您参考:张先生在东莞一家机械设备公司从事销售业务。多年来,他的销售业绩一直是公司中最好的,但今年,公司通知他,他将被调任江西销售负责人。开拓国外业务。由于年龄原因,父母和孩子需要照顾东莞,而近400万个月的年销售任务对于公司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张先生对公司的转让提出了异议。由于对公司通知的不满,公司以不接受该安排为由立即终止了劳动合同。张先生拒绝接受,申请劳动仲裁,最终两人都在法庭上。庭审后,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应调整职工的工作岗位,并事先与职工进行沟通。该公司没有与王先生就职位的单方面调整进行讨论,当雇员提出异议时,合同直接终止,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据此,确定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要离开,只是待在同一个地方,公司要你走,你说你不想走,要按照合同行事。如果公司将您解雇,就像上述情况一样,请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