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其中一个股东不同意
发布日期:2019-11-21 07:26:41 浏览量:1次
一起合作,其中一名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法人该怎么办
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以决定是否取消公司。

一名股东不同意,公司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的讨论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改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由两名以上的股东通过-三分之二的投票权。
第181条公司之所以解散,是因为以下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由于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人民法院本法第183条的规定应予解散。
第182条如果公司具有本法第181条第(1)款的情况,则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生存。
根据前款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应经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将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的章程是否规定公司的解散必须得到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如果没有协议,则将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执行。 ,只有三分之二的人同意。

想把公司注销但是有一个股东联系不上怎么办
您可以发布公告,即有关取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