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注销后是否还具备主体资格
发布日期:2019-11-21 15:47:15 浏览量:1次
公司被吊销是否还能作为诉讼主体
能够。在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但未被取消之前,公司没有业务实体资格,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可以用作原告或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民事诉讼状态的答复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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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民事诉讼状态的答复”(2000年1月29日,法律刚果[2000] 24号文的规定:
撤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这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法人》对行政法人施加的行政处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依法清算,清算程序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完成后,销毁企业法人因此,在撤销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直至注销注册之前,仍应将公司法人视为是一名幸存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公司法》第186条确认了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精神。该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在清算期间生存,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段。”
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前,公司没有营业实体资格,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可以用作原告或被告。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还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清算并注销。

企业在起诉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依法成立清算组是否还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第一种观点是,在本案中,被撤销的企业应为被告方以参与诉讼。工商部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企业的行政处罚,但这仅仅是对企业法人营业资格的强制剥夺。它实质上是对其公民权利和民事能力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能在清算前后进行纠正。进行活动,但不等于消除公司法人资格。因此,被撤销的企业在被撤销之前具有充分的诉讼资格,并且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和回应。
第二种观点是,被撤销公司的所有股东均具有被告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加盖公章。并通知银行注销注销,其债权和债务由主管机关或清算机构负责清理。因此,清算组负责清理撤销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算组是诉讼的主体,可以提起诉讼并作出回应。没有清算组,清算实体是诉讼的主体。由于被撤销公司的性质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因此没有启动单位。吊销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因此,本案工厂的所有股东应为清算实体,并应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第三种观点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撤销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合格的被告。尽管被撤销企业的清算单位应当是全体股东,但是如果所有股东都是诉讼主体,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就没有可操作性。因此,股份制合作企业的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视为清算实体,但是被撤销的企业没有董事会,控股股东只能是被告。诉讼的主体(清算)。
显然,清算组的代表或清算实体的代表只能作为诉讼的代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被视为诉讼人,确认了诉讼人和承担民事责任为了真正使案件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合理化,我们可以确保案件处理的质量,并最终提高法院法官的说服力和公信力。从此案的角度来看,尽管该公司被撤销,但它并未影响并改变其作为被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