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公司注销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9-11-22 03:07:29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 已经注销,债权人还可以起诉吗?

您好,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已依法清算,但未按要求通知债权人,则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偿还公司的债务。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6条的第一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二)。清算组清算组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拆除公司。此事应书面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应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范围在国家或公司的省级报纸上予以公告。清算组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债权人未及时履行债权,未清偿的,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人民法院依法支持。

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尚未清算,债权人可以将公司的股东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股东偿还公司的债务。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4条:“如果公司由于法律原因而解散,则应在解散原因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并应进行清算。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由公司解散申请注销。如果公司未清算而无法清算公司,则该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声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债务的清算,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该公司已清算,并且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没有《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公司而言,公司仅具有有限责任。如果公司已清算并符合破产法,那么作为债权人,您将无法对未清算部分承担民事责任。

该公司因破产而未清算,但该公司的帐户无法确定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并证明公司的清算报告是虚假的。您可以由公司股东要求赔偿被告未付部分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务的几项责任。”

公司 清算_债权人 股东

法律上有规定说歇业的公司多长时间后必须注销的吗

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将关闭多长时间。

如果您不执行取消手续,则公司仍需要进行年度工商检查,否则将被撤销,并将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

当一家公司倒闭时,这意味着该公司由于某种原因被关闭。停业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它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一是企业应当依法停止经营活动。其次,公司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才能进行商业活动或停止经营活动。公司未能取消业务的法律后果是,它无法免除债务清算实体的相关法律责任;第二,它可能会被罚款,而且税收已包括在监控黑名单中。

有关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有关关闭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后,六个月内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活动已暂停一年,它将被视为同一业务。这是我们发现的有关“停业”概念的唯一法律规定。

在公司法中,可以视为业务倒闭

(1)公司已获得公司法人的营业执照,并且在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业务;

(2)企业获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后,当法院首次采取措施封闭,扣留或冻结其全部或全部主要财产或采取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一年;

(3)首先要扣押和拘留法院,在冻结所有或主要资产的保存或执行措施时,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将其吊销。企业法人。

迅法网 品牌_免费公司核名

如何走法律程序注销公司?

程序:股东大会决议的清算,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工商登记登记,并经工商登记机关复核(当场或五日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决定是否当场批准登记(其中:邮寄方式为原收据;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自“接受通知书”发布之日起60天内提交批准申请。(1)公司的清算组织对由该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申请”负责(收据,加盖公章的公司;(2)注销登记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公司),应当注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委托人的权限;(3)股东决议,股东决议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署;法院宣布公司破产或管理人代理机构已命令该公司关闭法院的裁决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四)设立公司清算组织;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决议;法院宣布公司破产或者行政机关命令公司关闭的,应当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有关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五)股东确认的清算报告;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印章或签名提交法院以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破产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八)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发布的清算公告。 (9)分公司提交的证明分公司注册取消的证明。以上各项无须提交原件的原件;该副本应由公司盖章并与原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