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有盈余公积
发布日期:2019-11-23 05:47:41 浏览量:1次
公司要注销之前从未计提法定盈余公积,这对公司会带来不利吗?
公司在注销之前从未提取过法定盈余公积金,这对公司没有任何不利影响。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资本公积如何处理?
公司需要在注销时进行清算,剩余的资产可以在债务清偿后分配给股东。账上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实收资本按照股东的原始投资比例分配。清算所得仍需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6条:“一般纳税人取消或取消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咨询期,并转为小规模。由纳税人负责时,库存不会从进项税中转出,也不会退还该税。”
根据上述规定,当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时,对应期末存货的进项税额已扣除。进项税不需要转移,也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税务机关也不会退还该税。因此,当公司被取消时,库存产品不会从进项税中转出。
中国的增值税受进项税额抵扣制度的约束,但企业购买的商品非常亏损(营业外亏损),并且购买的商品已更改用途(例如非应税商品)物品,集体福利或个人)。对于消费等,可抵扣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转拨)”科目转至相关科目,不得抵扣。
扩展信息
《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第55条:资本储备金是指小型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或股本的份额。对于企业注销时的资本公积,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入:权益(股票面值1元×注销股票)
资本公积-权益溢价
1(余额预付股份溢价)盈余公积
2(权益溢价不足,盈余公积盈余)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冲动未分配利润)
贷款:库存股票(回购价格×已注销的股份数量)
同时,小型企业应建立资本储备金帐户,以会计形式接受小型企业在注册资本之外获得投资者出资的份额。
投资者投资的接收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从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中扣除,并享受小企业的注册资本。计算出的金额金额,根据差额记入实收资本账户,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初级会计实务中注销本公司时盈余公积为什么放借方
盈余公积和实收资本均为所有者权益会计科目,“借方”反映减少,“贷方”反映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