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了股权质押还能注销吗
发布日期:2019-11-24 02:09:49 浏览量:1次
股权质押后还能做股权转让吗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押,是由质押建立的质押,以质押拥有的权益作为质押。根据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当前的担保法律体系,质押可以根据其主题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由于建立了股权质押,债权人获得了抵押权益中的担保权益,即股权质押。
中国的《公司法》缺乏关于股权质押的规定。真正建立中国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实施的“担保
股权抵押“担保法”
法,其中包括股权质押的内容。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澄清了可以抵押权益的问题。
《担保法》第75条第2款规定,可以质押“可以依法转让的股票”。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作为抵押。另外,1997年5月2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权益变更若干规定》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权益若干规定》。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可以依法转让的股票被抵押,则质押人和被质押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根据质押书,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如将权益抵押,则各方应订立书面合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的,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的,建立质押;其他资产质押的,由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的,建立质押。 《物权法》关于未上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自《物权法》颁布以来,股权质押的法律惯例受《物权法》的约束。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权益变动若干规定》的规定,企业投资者的权益变动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登记机关登记。未经批准机构批准的权益变动无效。不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总之,上市公司的股份制股票质押应在证券登记机构进行质押登记。非上市内资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当在商务管理部门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当经审批机关核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股权转让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公司的股东根据法律将其股东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并使他人能够获得股权。
股权转让的形式
是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那里转移资本的两种方法:一种是股东将股权转移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移;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除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以外的股权转让。两种形式的条件和程序有所不同。
股权转让后的股本变动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出具该资本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股权质押注销要什么资料
取消股权质押登记所需的信息
1.申请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股权质押登记注销申请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证明人员:应当注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注销股权质押(主要索偿)的理由和情况质押的取消,变现,质押的质押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导致宣誓书的毁灭);
4.股权质押的注册申请应由质权人和质权人进行。一起提出。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和未指明提交副本的文件应作为原件提交。如果提交了副本,则应在影印本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打印在A4尺寸的纸张上
指定的代表或共同授权的代理商来证明
的担保人:
{{ }}质押人:
指定代表或律师:
代表:
指定代表或律师更正材料许可:
1.同意□不同意□错误地修改了文档的文本;
2.同意□不同意□修改表格的错误输入;
3.其他有权纠正的事项:

公司给别人办理了股权质押,请问,现在债务履行完毕了,如何解决股权质押事宜呢?
答:除资金份额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外,其他股份作为质押的,由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
1.在处理时,请提交以下材料:如果您申请注销股权质押的注册,则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注销股权资格申请”。
如果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处理了申请,则还应提交申请人或联合委托代理人的指定证书。
2.实现股权质押的条件:在消除主要债权,实现质押,质押的质押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情况下,质押应当被取消。
的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权资格条例》第10条,第11条
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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