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的劳动合同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1-24 02:56:37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后并注册新公司,如何处理员工的劳动合同?

目前有两种论据,每种都有自己的

,一种是继续有效,另一种是重新签署

,我个人认为应该重新签署,因为{ {}}

在公司取消之后,合同主体丢失了。劳动合同仅以名称存在

。公司的重新注册不应是合并或分立,而应是解散,因为公司的注销需要社会和社会税收劳工部门来处理相关事宜。取消很重要

,在公司取消和重新注册后续签员工关系的各个方面将是一个大问题

。如果合同继续有效,则间接证明新公司与旧公司有一定关系,如果可能涉及税收和债务纠纷或劳资纠纷(以雇员劳动合同为证据),则存在潜在的风险

至于赔偿还是补偿,我认为企业仍然是赢家,尽管企业可能想拿出一些钱来补偿员工,但是在新公司中,新合同可以规定员工的试用期,而所有员工'工作年龄将零,想想到底谁会赢?

劳动合同 劳动者_终止 用人单位

公司注销了,我要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该公司已注销。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被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服务年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签发劳动合同终止证书,并在十五日内办理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移交。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人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3)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宣布失踪;

(4)依法宣布雇主破产; {{}(5)雇主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吊销或雇主决定提前解散;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雇主根据本法第36条向劳动者提交劳动合同和劳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人;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应遵守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规定的解决办法

(5)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续签劳动合同的条款,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外,还应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合同的终止。本法第44条第1款。劳动合同;

(6)根据本法第44条第4款和第5款终止劳动合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的工作水平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工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的市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宣布的上年职工的平均月薪。向雇主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支付的金额,支付的经济补偿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该雇员的平均工资。

第50条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签发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证书,并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让。

劳动者应根据双方的协议处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完成时支付。

雇主应保留已终止或终止至少两年的劳动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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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之后。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还有没有法律效果?

1,具有法律效力,并非无效,因为公司被撤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