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未注销可以成立新公司吗
发布日期:2019-11-24 02:57:42 浏览量:1次
企业破产期间可以成立新的国有独资公司吗?
否。
原因:
1.如果公司破产,则意味着公司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并且如果资产不足或明显缺乏流动性,则债务将按照破产法。
2.企业已申请破产。法院受理此案后,法院将任命管理人。此时,与企业有关的所有财产,文档,凭证,账簿和证书均由管理员接管。
3.管理员尚未执行业务。如果重组申请获得批准,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按照重组计划执行重组申请。
4.公司宣布破产后,所有债务人的财产都称为破产财产,用于偿还相关费用,例如破产费用,雇员共同利益索赔,税款,破产索赔等。 。
5.破产程序终止后,破产企业将被管理人取消,也就是说,破产企业的主体将被销毁。
是否有相关规定,法律责任和后果?
建立新的国有独资公司没有法律责任。一般来说,由于破产企业已被管理人接管,因此目前无法建立新的国有独资公司。结果是,即使以破产企业的名义成立了一家新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破产企业的子公司,管理人也将依法拍卖和转让其投资权益,并将其收益拍卖转让将用作破产财产,以清除破产索偿要求。
依据:《公司破产法》
第2条如果公司法人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而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或明显无力偿债,则应当按照本法进行清理。
如果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或者很明显有偿付能力,则可以按照本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一名管理人。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作出破产申请裁定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注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2)人民法院接受破产申请的时间;
(3)声明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管理员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交易的地址;
(5)债务人或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偿还债务或交付财产;
(6)债权人第一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7)应当通知并宣布人民法院认为其他的事项。
第十五条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自人民法院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结束为止承担以下义务:
(1)适当地保留其财产和管理权,印章和簿册,文件等;
(2)根据人民法院和行政管理人员的要求,如实回答问题;
(3)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
(5)没有其他企业的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相关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包括人民法院确定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无效。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所有人应当清偿债务或者将财产交付管理人。
如果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的规定以清偿债务或将财产交付给债务人,从而使债权人蒙受损失,则不能免除其清偿债务的义务。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有权决定

旧公司注销,成立新公司继续使用原公司固定资产,新公司应如何入帐?
无论老板是否是同一个人,旧公司和新公司都是两个法律主体。您所说的是取消旧公司后重新注册新公司,而不更改公司名称。
撤销旧公司以进行公司清算,旧公司的所有资产应予以处置。在旧公司的资产,债权和债务全部清算之后,旧公司的法人被宣布消失。
要取消旧公司,还需要税务机关清算税收。
注销旧公司后,新公司对旧公司资产的使用应通过旧公司和新公司的购买进行出售。老公司需要根据出售固定资产的过程,开具资产清理,出售商品和固定资产清理用的相关票据(发票)。新公司与旧公司开具的发票一起包括在相关资产中。通常情况下,在同一老板的情况下,为了节省成本,无法进行评估,并且可以按账面价值处置相关资产。

原公司有一租赁场地,规定不得转租,否则缴纳转租费,原公司注销后成立新公司,承租方要求缴纳转租费
出租人需要支付转租费,因为您的原始公司已被取消,这相当于您的原始公司与出租房屋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