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的增值税留底
发布日期:2019-11-24 05:38:50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了,留下的进项税额没抵完.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破产,破产,解散,停业后出售的商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当前的税法。税务机关不再退还从纳税人存货开始时未扣除的应纳税款的税款,征税后发生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被取消或在咨询期间取消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将其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库存不会从进项税中转出,并且其税收抵免也不会退还。因此,取消贵公司时预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将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企业除外允许扣除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税收及其附加费。尽管一般纳税人在注销时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能退还,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百度:快速注销

企业注销无库存但存在留底原因
如果企业会计是完整和准确的,
主要是由于企业的先前发票未到位(或公司长期拖欠卖方付款,另一方暂时扣留了发票)和先前的(销售)

分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可以转到子公司抵扣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奖励待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原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