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注销债务清偿顺序

发布日期:2019-11-24 09:59:04 浏览量:1次

公司破产后如何进行清算,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如下:1.建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应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布企业破产后,由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清算,估价,加工和分配,并参加民事诉讼。代表破产企业开展活动,其行为应当向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应由清算组提出,并应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和批准。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专门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应当先清算清算费用,包括:(一)破产财产管理,买卖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支付:(一)破产企业拖欠的工资,劳保费; (二)破产企业的欠税款; 3)破产索赔。第四,清算结束。清算分配破产财产后,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报告清算分配工作,并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破产的终结,未清债务,不再清偿;企业破产,分配破产财产时,企业法人依法终止民事行为,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破产 财产_清算 清算组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

破产清算的顺序为:

(1)破产企业欠的工资和劳保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破产申请。

,依此类推,直到还清被执行人的财产为止。在同一顺序中,单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而且它们之间没有顺序。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按相同顺序还清清算要求,则债权人的债务将按债务比例清偿。

延期

普通的破产索偿

1,破产前没有财产担保或法定优先担保。

没有财产担保的主张与拥有财产的主张有关。财产担保债权人的权利人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出售抵押品,并优先获得价格补偿,因此不属于破产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因此没有财产担保或法定优先担保的债权应包括在破产请求中。

2,虽然在破产公告之前有财产担保,但债权人放弃了优先补偿。

财产担保债权人的权利人享有获得补偿的优先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出于各种原因放弃其优先还款权。优先权索赔人的有担保债权的这种放弃应包括在破产债权的范围内。与无担保的破产索偿一样,按照和解的顺序,将根据破产程序按同等比例予以赔偿。

3。发生在破产公告之前但具有财产担保的索赔,但索赔额超过抵押品的价值。

债权人按照法律程序行使抵押品的优先还款权后,财产担保和法定优先担保的不足部分,或有担保出售后不足以清算的部分财产,可以直接获得破产索赔的状态。

4。债务人的担保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来代替债务人的债务。

设置有保证的主张。如果债务人因破产而无法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因此,这样的有担保主张不是优先权主张。担保债权中包括保证人代表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享有的代位权。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全书-破产清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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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后,应按以下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的工资和劳保费用。破产人欠的工资,医疗费,伤残津贴,养老金等费用,是职工个人账户所欠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付职工薪酬。 (二)破产人欠前款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数额直接影响州的财政收入,并与州的利益有关。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优先偿还。 3.破产申请。它主要是指破产债务偿还企业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款项。当企业法人还清财产时,前一个清算命令完成后,如果有剩余财产,则开始清算后一个命令。以此类推,直到还清被执行人的财产为止。在同一顺序中,单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而且它们之间没有顺序。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按相同顺序还清清算要求,则债权人的债务将按债务比例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清算破产费用和普通债务后,应当按以下顺序还清破产财产:(一)工资,医疗和伤残破产欠下的雇员补贴,养老金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应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应支付给雇员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以外的社会保险支出; (3)普通破产索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笔清算要求的,应当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是根据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