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股东有义务吗

发布日期:2019-11-24 18:58:11 浏览量:1次

公司法人是否可以注销公司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取消公司。也可以委托进行处理,并且需要法人签名。但要注意条件。

取消股份制公司需要股东大会和决议以同意解散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权取消。如果股份公司的股东退出,则他们应具有相应的退出机制以回购其股票或股利。股东应由股东协商或单方面要求,股东应获得相应的财产。

申请注销注册时,公司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律或代理机构)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破产裁定和人民法院的解散裁判员文件,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定或决定,行政机关下令关闭或注销的文件;

3.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或经人民法院或公司批准机关备案并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和行政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的注销登记是指对于因其他原因被解雇,倒闭,吊销,宣布破产,倒闭或停业的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其注册号码并注销其法人。合格的行政行为。

股东 清算_注销 公司

公司注销后法定代表人还有责任吗?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决定。”因此,公司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但破产清算是由人民法院组织的。在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在公司被迫注销而法人资格不存在的情况下,股东仍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和作为民事主体履行清算义务。在实体中,公司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该分配给公司的股东。实际上,总的来说,公司的财产确实是由股东分配或占用的。最初是通过正常的清算程序进行的,如果公司的负债大于资产,则股东无法获得任何剩余财产,并且由于未进行清算,股东已经获得了公司的财产,但他们没有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因此,以股东为被告并要求他承担债务清算责任是完全合理的。即使在公司注销后,股东实际上仍未从公司获得任何财产。他们还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公司财产才被他人夺走或占用。这具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至于股东财产责任的范围,应确定注销时的实际资产金额和股东作出回应的证据。如果股东在注销时能证明资产的金额,则该资产应被用作股东财产。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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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转让后注销,股东是权力义务继受人吗

1,法人股东未经清算即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有争议的法人股东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所制定的一种法人股东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人股东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清算。清算程序完成并取消工商登记后,法人股东将被销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股东处理营业执照的股份,并遵守公司法和现行法律法规。由于中止营业执照,未有处置法人股东权益的规定。由于公司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国家权利部门对公司法人地位有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家没有清算就被取消的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2)106号《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问题的批复》的结论是:“两种形式的公司法人消亡,两者的法律后果导致公司法人资格消亡。”“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将消失。登记机构将在企业档案中说明,不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将申请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 )24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答复:“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清算。清算程序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完成后,企业法人应予以销毁。因此,在公司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直至注销注册之前,公司法人仍应被视为尚存,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司法实践中,有“未清算就注销的公司”二,注销后法人股东持有的股权的处理方法摘要(一)法人股东依法清算,清算组股东依法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吊销营业执照是公司法被强制解散的情况之一,在公司解散的法律事实之后,必然导致公司的清算,这不仅是法定的公司取消注册的步骤要求,也是公司有限责任的必要原则gal人。但是,现行的《公司法》规定,被​​迫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相对模糊且无法操作,这导致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特别是因为由于年度检查而过期。领取营业执照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延误的现象比比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如果继续生存下去,将会给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它将持有公司所有股东超过10%的投票权。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解散的,应当解散。清算组将从其出庭之日起15天内成立,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