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注销的公司又让补税
发布日期:2019-11-25 06:47:47 浏览量:1次
关于企业注销后又发现偷税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
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其次,在纳税人注销后发现税收主体。
纳税人的注销意味着纳税人已经终止并在社会上消失了,不再存在。对于注销后发现的税收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分:
(1)原始纳税人是个体工商企业或无限责任企业(例如独资企业)企业或合伙企业),按照民法的一般原则。 ,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及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在逃税前应对逃税承担无限经济责任。取消。
(2)原始纳税人是一家有限责任企业。企业对所有资产负有债务责任。在企业存在期间,原始投资者或股东不负责纳税和偿还税款和债务。但是,在以下情况下终止经营的,开办单位和终止经营企业共同承担退税的经济责任:
(1)终止经营的企业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企业偷税漏税的经济责任由企业和直接批准的营业部门承担;
(2)终止的企业是指由该企业经营的公司(该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逃税造成的纳税责任由经营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的公司承担;
企业注销后发现的偷税行为能不能向原法人代表追缴?
李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承接来料加工,税款由税务部门批准并缴纳。验证的依据是公司加工产品的规格,而不是根据加工费计算的。 2007年,该公司依法被撤销,没有资产。 2009年,税务稽查部门发现了公司于2004年签署的加工协议。根据加工费,公司还要缴纳9万元的税款。由于公司已被取消,税务检查部门找到了公司的原始法定代表人。李,问他纳税是合理的吗?它在哪里?答:您所咨询的问题尚未明确定义。但是,以下文件可供参考:(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销纳税人前逃税行为的规定》,逃税纳税人应当承担逃税的法律责任,包括交纳税款,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注销纳税人意味着纳税人已经终止并在社会上消失了,不再存在。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纳税人将因各种原因而被解雇,例如破产和被撤销。税收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物质安全。不允许任何人入侵。所有纳税人均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纳税。对于在终止合同前逃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义务依法追回库存。终止纳税人之前可能存在的逃税行为应考虑到纳税人本身的多样性和终止理由的复杂性,并区分不同情况。一,纳税(经济责任)3.原始纳税人为企业法人的,原则上企业法人的自有资产承担逃税的经济责任。但是,如果企业在下列情况下终止经营,则该企业的开办单位和被终止的企业共同承担纳税的经济责任:2.行政处罚(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应当由企业承担的行政法。违反税收管理法。责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根据谁负责法律的原则,原始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只能由行政处罚来承担。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是否被撤销,撤销,撤销或宣告破产的答复”,应当予以撤销,撤销,撤销或宣告破产。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犯罪行为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责任调查,单位不予追究。这个复杂。 (高检验字[2002] 4号)(3)个人分析:第一,从企业主体的实质意义上讲,企业主体的消失不能免除原始投资者的负税义务。纳税义务的主体不是构成企业的实质,而是拥有企业生产要素的人。他们是真正的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所谓“企业不存在”,实际上是企业的股东或投资者已经“重组”了构成企业的“生产要素”。因此,由于释放了企业的某些“合同”,他们不能放弃企业的真实主题。追回所有者的税收责任。 2.税务登记是行政登记的一种形式,而不是行政许可。这是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限制,而不是限制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不是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基础。取消税务登记并不伴随着税收责任的消失。因此,可以从原始投资者处收回。以上分析仅供参考,瑞鑫工作室刘小伟
公司注销,账上库存会要求补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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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公司向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的答案提出的问题。
答:如果您不出售,就不必纳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库存不转移进项税的金额,税额也是。将不予退款。
根据上述规定,当企业出于各种原因取消订单时,已扣除了期末存货所对应的进项额,因此无需结转进项税额。在扣除输入之后,税务机关将不会退还税款。
企业取消税务取消的原因包括:
1,企业搬迁,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由企业在现场设立的分支机构被撤销,并要求税务机关取消注册。 ;
3,被其他公司吸收并合并,合并后的法人注销,需要申请免税;
4,公司解散清算,需要申请免税。
在不同情况下,库存的处理要求是不同的。企业应当分析注销登记的原因,采取适当的库存措施,减少库存处置时应交的增值税。
1。企业迁移:法人资格不变,不需要更改库存的产权。因此,取消注册不会影响投入和销售,也不会产生额外的税收负担;
2,公司字段分支机构已取消,分支机构拥有库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置分支机构的库存:
a)返回总部:视为销售,产生销售。如果投入物没有足够的盈余,税收负担将会增加,但是总公司可以扣除。因此,如果分支机构有多余的投入,总公司将无法转移货物,而收益可以转移,从而从整体上减轻了公司的税收负担; {}} b)转移到另一个分支机构:与返回总部相同。
c)向客户销售:通常需要降价,因此降价也是一种方法。
3,企业吸收合并,法人被撤销,需要处置的图书库存:企业吸收合并属于产权交易,根据《国家行政批复》 《关于对被转让企业的全部财产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国税函〔2002〕420号),不对所涉资产转让征收增值税(备注:不收取营业税)。因此,库存的产权发生了变化,但无需支付增值税或增加税收负担。
4。企业清算,库存需要处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清算后,法人资格被取消,法人不存在。因此,需要处理企业的库存。常见的处置方法包括:
a)返回供应商:如果供应商愿意,您可以采用返回供应商的方法。退还供应商需要另一方开具负发票,公司可以减少投入。对于拥有足够资源的公司,他们可以选择如果没有多余的项目,则此方法可能需要缴纳高额税款。
b)可变价格销售:对于清算公司而言,出售和处置库存是一种商业惯例。据统计,一般企业清算时,可以通过存货实现的销售价格约为账面价值的30%。因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中资产重组中资产损失抵扣进项税额扣除额的批复》,企业可以降低库存价格。 [2002]第1103号),不需要推出相应的条目。
c)用于债务:股票债务也是清算业务的一种常见方式,部分债务根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具体值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但是,清算公司的债务重组总体上是有优惠的,价值300万元的存货可以冲抵500万元的债务。这种处理将给库存的税收带来困难。债务存货被视为公允价值。博览会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