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如何做清账
发布日期:2019-11-25 10:28:05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账上有应付账款怎么销?
1.公司注销之前,必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有两种清算方式。一是股东组织自己的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二个问题是,如果股东不组织清算,公司债权人或个人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清算公司。但这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公司的资产大于债务。
2。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发现有应付账款,但是如果公司没有钱支付,则只能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应付帐款属于破产索偿,并由债权人报告给破产管理人。
扩展名:
公司取消是指一家公司宣布破产,被另一家公司收购,指定的营业期未到期或该公司内部溶解。在其他情况下,公司需要去注册机构申请注销并终止公司法人资格审查程序。
公司的取消有内部和外部原因,例如公司管理不善和市场不佳。诸如撤销,撤销等之类的外部原因如下:
1.股东或股东将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
2.公司依法宣布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到期且不得续期;
4。解散公司的公司章程或法律;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迫依法解散;
7公司被撤销或撤销后,将被取消。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后欠款怎么办,有什么办法
公司注销后,有必要区分欠款是债务还是债务。如果欠款是债权,清算组可以偿还债务人;如果是债务,则应根据取消情况的不同来区别对待。
根据公司是否已执行合法清算程序的标准,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问题分为合法注销和非法注销。取消后债务承诺的后果完全不同。
首先,合法注销公司是指公司清算人按照《公司法》第180条至第189条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完成清算程序后取消了在工商部门的注册。的行为。
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公司解散,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
2,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清算债权和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在法律期限内在报纸上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在还清相关债务之前,无法分配公司财产。给股东;清算后,清算组应当作出清算报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在此期间,清算组成员应尽职尽责,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故意或严重过失。如果债权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根据《公司法》第188条和《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45条对公司进行法律清算和注销,则该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将被取消,并且该公司及其股东以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其次,公司的非法注销主要是公司的清算债务人未经合法清算程序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的行为。未经合法清算程序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1。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人拒绝履行清算义务或者被动履行清算义务,造成公司资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并未从法律意义上被注销;
2,清算债务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如果不遵守《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则严格执行债权人通知程序,或者在不违反《公司法》的前提下进行股东分配未清算公司债务;
3。清算债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让实务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企业资产,销毁隐藏的企业财务账簿,并指示企业资产状态未知;
4。清算人未依法清算的,将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清算报告,对工商部门进行诈骗,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上述清算债务人的行为属于“清算组成员因《公司法》第190条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应承担责任。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版)中某些问题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对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作了更详细的调整和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清算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造成公司财产的贬值,损失,毁灭或损失。债权人主张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支持;清算债务人可能由于未履行义务而无法进行清算,从而导致公司的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等损失。如果债权人声称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人民群众
公司正常注销一定会查帐吗?
公司必须检查帐户是否可以正常取消。
公司必须先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包括终止生产和销售活动,解决公司事务,解决民事诉讼,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再去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的注销程序。债务和债务,以及剩余资产的分配。
不论公司清算的性质如何,均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建立清算组。
2,开始清理工作。
清算组从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了公司,并开展了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关闭公司业务,收取债权,清算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取消公司法律个性和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声明索赔。
4,提出清算计划。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提议提出清算计划,并将其报告给股东大会,以供主管当局讨论或确认。清算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应付的劳动保险费,应交税费,公司债务的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以及清算的终止。清除操作完成后即可注销
。
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80家公司解散的原因
原因如下:(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解散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人民法院应按照本法第182条的规定解散。
第181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如果公司具有本法第180条第(1)款的规定,则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生存。公司的章程应当依照前款的规定进行修改。有限责任公司应经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将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82条要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存在严重困难。如果继续存在,将会给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它将拥有公司所有股东的投票权。股东持十分以上的股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
第183条清算组的成立和组成
该公司符合第180(1),(2),(4)条的规定,如果根据第(1)款的规定解散,则该公司( 5),应在原因解除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如果逾期未设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