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留抵税可以退吗
发布日期:2019-11-25 17:58:52 浏览量:1次
注销企业因进项税额抵扣滞后造成的留抵税款能否退还?
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取消普通纳税人的纳税人未扣除税款的情况,很容易质疑纳税人是否可以退税。
注销时留抵增值税不予退税但是否可扣除?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消或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期限的,成为小规模的纳税人,库存不会转移进项税,退税也不可退款。因此,当一般纳税人清算并冲销时,如果仍未出售存货,且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全额扣除,则无需将库存的相应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当然,如果有税收抵免,则不能退还税收抵免。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在注销前未清销的未售出库存100万元前,无需转移进项税额,也不能申请退税8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除企业所得税和可允许扣除的价值外,企业产生的所有税费及附加准予征收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取消甲公司时保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万元,不能退还,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企业注销,有留抵税
如果企业被注销,则有预扣税,也有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
如果有资产,则在清除资产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