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投与权益一致注销子公司

发布日期:2019-11-26 10:13:32 浏览量:1次

子公司注销只剩2万现金,母公司投资105万元,母公司个别报表确认投资损失97万,合并报表抵消什么

I.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

合并报告准则规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根据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对权益法要求的结果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三项调整:(1)调整和确认子公司当期净利润的份额损失,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调整子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扣除“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3)调整除净利润外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子公司亏损或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账户。进行

调整项(1)的原因是,成本法和权益法在会计上存在根本差异:当子公司实现净损益时,成本法无需任何处理,权益法规定,母公司应当按照持股比例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母公司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在投资时的公允价值。根据该调整,对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和确认。因此,有必要进行调整输入:“借款:长期股权投资(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子公司净利润×母公司持股比例)”,“贷款:投资收益(同上)”。

调整条目(2)的原因是,子公司的现金股利在成本法和权益法下有不同的处理:在成本法下,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会扣除“应收款”分红(银行存款)“,计入“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是应收款项“应收款(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为了将通常由成本法计算的处理结果调整为权益法下的结果,有必要抵消成本法最初确认的投资收益,并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时间。记录“投资收益”和贷项“长期股权投资”。

调整分录(3)也是由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差异所致:当子公司发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或亏损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化时,成本法不需要任何处理,权益法要求母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金。因此,必须通过准备调整分录:借方或借方“长期股权投资”,以及贷方或借方“资本储备”,以符合权益法的要求。

在连续编制合并报表的情况下,应重新编辑调整分录,并应通过“年度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反映“投资收入”对利润的影响。以上三个调整项可以按以下方式组合:

借入:长期股权投资

贷款:未分配利润-在持续准备的情况下,年末

资本准备金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应按照上述思路编制调整分录,本期及以前的投资企业应当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被投资单位发行的现金股利。被投资单位和所有者权益以外的净损益。变动根据权益法进行调整。

II。长期股权投资的抵销

(1)在抵销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和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之前,已根据权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方法。以下分析应按照权益法进行。首先,列出母公司的常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母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初始投资

借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款:银行存款等。

当子公司获利时(母公司在获利时应做相反的事情)

权益法 母公司_投资 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从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子公司与母公司税率不一致,母公司所得税的处理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收益应在被投资单位宣告为利润分配,在投资期内不扣除投资资产的成本税前费用。投资控股。因此,从税收的角度来看,权益法和成本法都是一样的。

第二,发行子公司和母公司。

如果该子行业和母公司都是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约束的居民企业,则它们应受第26条第2款规定的约束,并且是非应税收入。因此,无需考虑税率的差异。

如果母公司是外国公司,则母公司是居民企业,母公司当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计算法。

如果母公司是外国公司,则子公司是在中国的居民(或非居民企业),子公司分配的投资收益由子公司扣留。

如果母公司不在中国,而实际的管理机构不在中国,请寻找您所在国家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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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您的回答,想再请教如果是母公司长投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不考虑内部交易),长投虽然会抵消没错

借款:实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