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中公司注销了 代理律师不知情
发布日期:2019-11-26 10:21:25 浏览量:1次
你们好,一审,二审都败诉的话,由于我的代理律师的大意,说不用证据,就凭一张证据单能帮我打赢官司,所
法院实行二审终审判决制度。它拒绝接受第二审,并且不能再次上诉。它只能吸引人。二审判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上诉不影响执行。您可以向二审法院或其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79条如果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则人民法院应重审:
( 1)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始判决或裁定;
(2)原始判决或裁定中发现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
(3)原始判决或裁定中发现的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始判决或裁定中发现的事实的主要证据尚未得到盘问;
(5)当事人不能出于客观原因而收集审判案件所必需的证据,而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不收集;
(6)原始判决或裁决在适用法律中确实是错误的;
(7)违反法律,管辖权错误;
(8)审判组织的组成是非法的,或应依法逃避审判的法官没有逃避;
(9)没有诉讼能力的人如果没有法定代表人也没有诉讼或应参加诉讼,则不能责怪他或他本人未参加诉讼的原因;
(10)违反法律,剥夺当事各方的辩论权;
(11)没有传票传票,即属违约;
(12)原始判决或裁定被忽略或超出了诉讼请求;
(13)撤销或更改了作出原始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文件。
违反法律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或裁决,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犯下腐败,贿赂,渎职或法律判决的行为,人民法院应重审。
第180条当事人申请重审的,应提交重审申请书和其他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的副本送达对方。另一方应在收到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天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复议。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并询问有关事项。
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复议,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由重审作出裁定;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驳回申请。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将由医院院长批准。
当事人申请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之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重审的案件,由本法院重审,也可以提交其他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提交原人民法院重审。
第182条如果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则当事人可以申请重审。经人民法院核实的,应当重新审查。
第183条订约各方不得申请重审已生效的解除婚姻的判决。
第184条申请重审的当事方应在判决或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两年内提起诉讼;两年后,作出最初判决的法律文书,裁决被撤销或更改,并找到了法官。在审判贪污,贿赂,为个人谋利的渎职行为或法律判决时,案件应自已知或应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
以上是您可以使用的法律依据。另外,您所说的可能是两个问题的结果。 1.您正在寻找的律师及其不负责任,粗心大意导致您的陈述未提交,由您来承担不利的审判结果。 2.您对法律知之甚少。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您不了解哪种证据真正有用。即使您提交了该判决,也仍然无法更改判决。以上两种情况

二审判决生效后代理律师要做什么
在第二次审判之后,如果您不接受进入上诉期的唯一渠道,并且开始同时执行判决,律师还宣布该案已经解决。

企业欠款拿到二审判决书!但是执行时该公司账户一分钱没有!随后查出该公司已经注销!法院执行厅迟迟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公司的恶意债务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