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能当被告

发布日期:2019-11-26 10:23:11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了,还能被起诉吗

公司名称和法人资格的取消,表明公司的法定主体资格已经消失,不再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如果公司经过清算或破产程序,则认为公司的债务已得到处理。未清债务的,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对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时,应为依法清算的企业法人当事方;不依法清理的,予以注销。公司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投资者为当事人。

扩展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注册规定》

第七章取消注册

第二十条企业法人因其他原因停业,被吊销,宣布破产或终止营业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审批机关的证明,完成证明。清算债务,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 。经登记机关批准,应当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存入存款的银行。制造。

第二十二条企业法人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六个月内未开始经营活动或者已经停止经营一年的,视为关闭。登记机关应当收取企业法人的业务。应当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通知正式银行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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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还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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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了还能不能当原告处理以前的债权纠纷

针对您所说的情况,该公司不能为原告,可以以公司权利的受让人(通常为股东或合并合并的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根据中国的《公司法》,公司在以下三个程序中被注销:解散,清算和注销。取消注册和公告后,该公司终止。由于丧失法人身份,被注销的公司将失去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身份,以及以公司名义行使其各种权利的资格和能力。

公司的清算结束后,股东将分享剩余的财产。剩余财产当然应包括公司剩余的未履行的索赔要求。关于这部分债权,由于公司已不存在,因此原公司继续行使权利的基础已经丧失,权利只能由原公司的股东行使。行使原始股东权利的主要障碍是如何将原始公司的债权转换为股东的债权。转换后,原始股东只能要求原始公司债务人的权利。根据不同情况,有三种解决公司债权转换问题的方法:

(1)在公司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股东。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后,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因此,只要转让与清算阶段公司法规定的限制不冲突,它就可以转让其权利。转让的法律依据可以在《合同法》中找到。根据《合同法》,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必须通知债务人,受让人必须获得与债权有关的从属权利。这为公司的原始股东获得公司的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尽管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但他是公司和债务人以外的独立第三方,其主体资格是合格的。然后,程序上的工作是公司只需要在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原始股东并通知原始债务人,这样即使在公司注销后,原本属于公司的债权也不会被消除,但只有转移发生了。对于已转移索赔的股东,风险是可能无法实现索赔。因此,转让时应遵循自愿原则,并应征得股东的同意。同时,受让人应考虑受让人承担的风险,并给他们适当的折扣。

(2)将债权分配给股东。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不执行信用转移程序,而是在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时将剩余的和未实现的债权直接分配给股东。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的规定,清算完成后公司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持有。当然,从程序的角度来看,如果分配给债权的股东要实现债权,则他们仍必须执行《合同法》规定的程序才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3)原股东有权对遗失的索偿求助。对于丢失的索赔,原始股东仍然拥有最终所有权。但是,由于这部分债权可能不是在清算阶段发现的,而是在公司终止后才发现的,因此,这部分债权不能在公司终止前分配给个人股东的名字。这部分债权的原始股东都有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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