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公积金账户需要注销么
发布日期:2019-11-26 10:24:08 浏览量:1次
企业公积金可以注销吗
可以注销企业公积金,但在注销企业时,同时注销企业公积金帐户。只要企业仍然存在,就不能取消公积金帐户。但是,当满足某些条件时,员工可以取消其个人帐户。
提取符合公积金条件的债权人的条件
(1)退休:退休证明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者的身份证;
(2)帐户迁出城市:由公安部门签发的证明,提取者的身份证;
(3)国外结算:帐户注销证明;
(4)劳动能力丧失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部门员工丧失劳动能力的评估以及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书,提取者的身份证;
(5)终止劳动关系的移徙工人和单位:提供户口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6)雇员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到期时被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监禁期届满: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
(7)宣布雇员死亡或死亡:应提供雇员死亡证明。如果继承人或受益人摘录,还应提供公证人的公证或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法院发布的调解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13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委托银行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单位应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册住房公积金存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完毕后,到委托银行为单位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个雇员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详细账户,并记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出入情况。
第十四条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住房公积金存款,并将其存放在自注册之日起20天。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计文件应当办理单位雇员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手续。
如果某个单位被合并,分割,撤销,解散或破产,则应在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天内由原单位或清算机构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或注销,上述情况,变更登记应自行完成。或者,自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计文件,并到委托银行办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划拨或存放手续。 。
第24条
,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员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新,大修住房;
(2)退休,退休;
(3)与该单位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并终止了劳动关系;
(4)离开该国定居;
(5)偿还房屋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根据前款第(2),(3)和(4)项的规定,如果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则应同时取消其住房公积金帐户。
如果该雇员死亡或被宣布死亡,则该雇员的继承人和遗赠人可以提取该雇员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余额;如果没有继承人或没有受益人,则员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存储的余额将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第25条
,员工应核实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并签发提取证明。
员工应向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
公积金账户可以注销吗?
申请取消条件
如果要取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则无法注销。
单位要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处理?
如果雇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终止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原始单位被破产,取消或取消,并且没有新的接收或雇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本金余额账户的利息转入市住房改革委员会资金管理。中心设置的集中存放为室内存放。
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劳动关系和职工身份证持有职工和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到办理银行办理集中密封手续。雇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单位将“住房公积金密封凭证”转发给职工签名。密封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将被撤回和注销。以后再就业的,应当另开账户存入住房公积金,新就业人员应当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其中,男性为50岁,女性为45岁。根据我的要求,它们不能被密封和处理以撤回和取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000元的,可以按照国资发[2005] 15号的规定,不加盖章直接提取,可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