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凭证扔了
发布日期:2019-11-26 12:30:02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原始凭证、账本、证件都丢失了
让我们先打电话给警察,然后再逐步进行。
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依法该如何处理?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第20条规定,由于取消,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该单位时,应在
注销企业的账簿凭证能不能销毁
它必须依法加以保存,不得随意销毁。 《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条明确规定,账簿,会计凭证,报表,纳税收据和其他有关税收材料应当保存十年。 《税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条还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违反《税收征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帐簿,会计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破坏,而不必在规定的保留期限之前。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移送刑事责任。
《发票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存发票,不得擅自损坏。已签发的发票存根和发票记录应保存五年。有效期届满后,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将销毁。 《发票管理办法》第{6}条还规定,未按照规定备妥发票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罚款不超过一万元。
公司取消后,已开具发票的帐簿凭证和存根应保存在安全的地方,未经授权不得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