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结案注销
发布日期:2019-11-26 14:58:48 浏览量:1次
公司破产与注销对债务有区别吗
它们是有区别的。
一,不同的实施目标
1.破产
意味着由于未清偿到期债务而被迫进行破产程序,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或破产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将诉诸法律制度,要求法院宣布破产并根据破产程序偿还债务。
2,取消
取消是指向工商部门取消注册。一般而言,根据法律规定的清算程序,在公司注销所有债务之前,必须清算所有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务,并分配剩余资产。公司被取消后,人格被破坏,与该公司有关的所有法律关系不复存在。
II。不同的债务清算程序
1.破产
根据《公司法》,如果公司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依法宣布破产,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了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主要基于《公司破产法》,法院将介入管理。如果已经达到破产状态,则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不能将剩余的固定资产用于偿还债务,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应任命破产管理人以限制公司的管理。
2,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4条,第185条,第186条,第187条,第188条和第189条规定,公司的注销应遵守依法组织清算程序,方可注销登记并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必须依法进行清算,然后再到注册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包括终止生产和销售活动,解决公司事务,民事诉讼的解决,债务的清算,债务以及剩余财产的分配。只有在清算完成后才能取消。
《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注销后,如果有未分配的财产遗失,债权人可在破产结束后的两年内,要求人民法院将其移交给国库。诉讼。
扩展信息:
公司在破产后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1.如何处理无限公司
如果无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则该公司不会破产,则剩余的下一笔债务将由该公司承担,以便该公司和法人,股东和其他个人财产得到还清。
2.如何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首先使用公司的所有资产来清偿债务,看看资产是否可以还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有限责任公司将不要求公司股东承担债务责任。前提是当公司破产时股东不能回避,如果公司股东为了逃避债务而回避,则破产公司的股东必须依法承担公司的责任。
如果股东没有逃避财产,即使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也无需承担责任。但是,有必要考虑股东的具体投资情况以及实际投资是否到位。
参考:百度百科-破产
参考:百度百科-公司撤销
破产清算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需要多长时间
破产清算是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的第一次审判的最长时间为六个月,而第二次审判的最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审判程序的案件应自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法院院长可以批准延期,可以再延期六个月。需要延期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并应在提交案件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第176条对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的审判应在第二次审判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束。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将由医院院长批准。
在对裁决提出上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在二审提出后30天内作出最终裁决。
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或其他情况,该案不能按计划结案,法官不一定非法地处理了该案。被批准方可以延长试用期,否则必须定期结案。
其次,获批准延期的案件不会无限期延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
扩展信息:
相关案例:
自2007年将债权转让给吉林省辽源市的一家公司以来,尚未解决任何处罚措施。 2010年11月,该公司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我公司申报的索赔总额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但是,从那时起已经过去了将近5年。法院和破产清算组尚未评估公司的资产,也未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07年6月,我公司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将债权转让给了公司。债权转让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2010年11月24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辽民破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立案起诉该公司破产。 2010年12月10日,法院向各债权人发布(2011)辽民破字第3号《债权声明书》,要求每一债权人在收到债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知。
通知还指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1年3月2日上午9点在辽源市中级法院第三法院举行。
2011年2月21日,我公司向破产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申报了超过3500万元的抵押债权。后来,我们公司联系法院,确认了第一次债权人开会的时间和地点。法院回应说:“最初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被推迟,具体时间待定”。几次联系后,答案是“确定时间”。截至目前,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举行。
进入破产程序后,这家破产的公司仍出租建筑物并收取租金。但是,法院和破产清算组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也未对建筑物和租金收入采取任何评估,审计或其他担保措施,为期四年。破产程序的长期停滞严重影响了合法债权人的权益,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
对此信,记者致电该案的主审法官,并收到解释说“评估和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由于“进一步的采访需要得到法院的批准,”记者联系辽源市中级法院并传真了采访的大纲,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任何回应。法律专家对相关问题发表了评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被推迟违反法律程序
“破产程序耗时五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举行,这在法律程序方面是有问题的。 ”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欣欣指出,按照《企业法》的规定
公司注销和破产是一回事吗 公司破产和注销是一回事吗
解散公司是终止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并消除其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破产是指一系列法律活动,其中企业由于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破产而通过合法偿还财产和偿还债务来终止其法人资格。破产是在破产时必须采取的法律程序。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要求,则可以解散。债务也需要进行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则将其解散。如果资产少于债务,则该资产已破产。破产主要发生在破产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偿还,而解散意味着仍然存在希望。公司的解散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愿解散,另一种是强迫解散。解散的条件如下: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股东决定不继续营业。 2.所有股东均同意终止经营并可以解散。 3.存在无法继续合法经营的情况。如果公司继续经营并且无法达到公司的目标,则可以在与所有股东协商后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