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后公司股东起诉债权
发布日期:2019-11-27 06:17:36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 已经注销,债权人还可以起诉吗?
您好,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已依法清算,但未按要求通知债权人,则债权人可以以公司清算组成员为被告起诉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公司的债务。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报告其债权,恕不另行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规定解散清算公司。 《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应将此事项书面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应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领域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报纸或在其注册地的省级报纸上公告。清算组未能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清算而未清偿债权的,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损失责任。造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尚未依法清算,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偿还公司的债务。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4条:“如果公司因法定原因而解散,则应在发生解散原因和清算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某些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依法清算完成后,应当解散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公司未办理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该公司已清算,并且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没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仅具有有限的外部责任。公司清算后,符合破产案的规定。作为债权人,您不能再对其未清部分承担民事责任。
该公司不是因为破产而清算的,但是该公司的帐户无法检查对债务人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并证明公司的清算报告是虚假的和不真实的。您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对被告承担未清的民事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共同承担。以及公司债务的若干责任。”

未经清算注销公司,已注销的公司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主张债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清算公司。

公司注销后债权怎么处理?
未经清算取消公司是非法的。清算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通知债权人声明其债权。通常到这个时候,公司的债务已经得到处理。如果公司未经授权而被注销,债权人有权起诉每个股东或清算组,要求他们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第183条由于第181(1),(2),(4)条的规定,以及在根据第(5)项解散的情况下,清算组应在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15天内成立,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迅速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184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1)公司资产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单独清算;
(2)公告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相关公司尚未结算的业务;
(4)清算过程中所欠税款和产生的税款;
(五)清算债权债务;
(6)偿还债务后处理公司的剩余资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