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给员工发补偿金吗
发布日期:2019-11-27 10:53:21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是注销前给赔偿金还是注销后给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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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员工是否有补偿?
如果公司注销,则员工要求公司支付财务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和第四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公司被注销时,公司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终止,公司应当依法予以解除。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在公司注销后由公司安排员工到关联公司,则如果连续计算员工的工作年龄,公司可能不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连续计算雇员的工作年龄,则仍应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4条在下列情况之一中终止了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到期;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
(3)劳动者因人民法院死亡或宣布死亡或失踪;
(4)雇主依法宣布破产。
扩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金的年薪支付给工人在每个月的基础上。如果超过六个月且少于一年,则以一年为单位;少于六个月的,应当按半个月的工资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1.如果雇员的月薪高于雇主所在城市和市政府宣布的地区上一年的雇员平均月薪,则该雇员的平均月薪应根据雇员的平均月薪来支付。付款金额的三倍,以及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2.本条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工人平均工资。
3.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从事劳动;劳动者不要求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合同的,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赔偿。
4.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人之间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连续性的制度。
5.第50条雇主应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时签发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证书,并在15天内为雇员完成文件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搜狗百科全书-劳动合同法》
公司注销,如何给员工赔偿
1.如果新单位接管员工,原始的劳动合同将继续有效且无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