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销 股东责任
发布日期:2019-11-27 14:05:31 浏览量:1次
未经清算,有限公司被注销,股东承担责任吗
熊。
《公司法》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公司的解散应依法完成清算后申请注销注册。如果公司未办理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该公司已依法注册,无需注销即可注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股东或者第三人承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公司注销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例如,如果此事项不参与清算,则应根据公司的取消情况来区别对待。
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有承担债务的责任?
1.我认为您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权利。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必须解散公司,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应在公告内公告。六十天。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报告其债权,恕不另行通知。上述规定应理解为,已知和能够被服务的债权人应被直接通知,而不确定或无法被服务的债权人应通过公告来提供。根据您的说法,您已做出仲裁裁决并申请执行。它应该是明确的债权人,您实际上应该能够直接提供服务。因此,公司应直接将其解散通知您,并要求您以债权人的身份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果未通知,则是公司的责任,并应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因此,您可以要求股东在其公司剩余财产范围内为您的债务支付赔偿。
以上评论仅供参考。希望您已经成功捍卫了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