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欠款谁承担
发布日期:2019-11-27 14:21:25 浏览量:1次
公司清算后的债务由谁承担法律依据
公司破产清算后,其债务将按顺序偿还。
通常,该公司在法律上已被取消,责任主体已不复存在。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和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公司的原始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对无人认领的索赔负责。
《公司破产法》第37条清算组提出了一项破产财产分配计划,该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并批准,并报告给人民法院以执行。
首先为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财产后,应按以下顺序清算:
(1)破产企业所欠的工资和劳保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C)破产索赔。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按相同顺序解决债权,则应按比例分配。
第38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应请求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结束后,未清偿的索赔将不再支付。
扩展信息:
《公司法》的司法解释(2)
第22条
公司当时在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视为清算财产。股东未偿还的供款包括根据《公司法》第26条和第80条尚未到期的到期应付款和分期付款。
当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声称,未缴股本的股东以及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应对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未清偿资金范围内的债务,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会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并且如果公司或债权人声称他们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续或连续180天以上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人民法院应接受清算组成员以犯有前款所述行为为由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
该公司已被清算并取消。上述股东参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法院应予受理。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企业破产法》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若干问题

公司注销后,民事诉讼主体责任承担者是谁
公司注销终止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承担人为清算人。公司依法注销而没有清算的,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投资者为当事人。
一,《最高法关于民法通则实施意见的意见(试行)》
第六十条:清算组织清算公司法人债权为债务目的依法成立的组织。它负责终止的法人财产的保管,清算,评估,处理和结算。
对于涉及终止公司法人的债权和债务的民事诉讼,清算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由
成立的清算组织为了规避债务义务,不得具有有效的民事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时,企业法人为清算前的当事人。并依法取消;清算取消的,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投资者为当事人。

营业执照注销后欠款问题
在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和撤销之前,它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但可能会引起诉讼。在修订《公司法》之前,许多公司通过取消或撤销债务来避免债务,从而给债权人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新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规避债务时的连带责任。此外,《个人独资法》,《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均规定了此类问题。张志胜律师将重点研究本文所讨论的问题:营业执照撤销的情况,注销和中止营业的申请程序,注销后的营业执照的公司资格,注销后的债务清算和承担或行政处罚中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情况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公信力。根据公司注册管理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的公司登记资料,六个月未开业或者连续六次停业。成立后数月内,变更业务范围包括未经批准的审批,不符合规定的年度检查,伪造变更的租赁,租赁,出借和转让营业执照,验资机构对虚假资料的提供进行评估,并使用公司名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及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取消公司,关闭公司,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可以终止公司委托人的任职资格。领有营业执照六个月的企业法人,被视为已停止经营了整整一年的经营活动或中止了经营活动。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以下文件: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法院判决或行政机关命令停业文件或公司决议,合法清算报告,营业执照公司注销营业执照,注销营业执照或结业后清算债务通常是在公司关闭的情况下,公司应在清算,债务清算前进行清算。但是,在许多情况下,为了逃避债务,股东没有清算或非法清算,甚至没有“主动撤销其许可证”以侵犯债权人的利益。在这方面,法律提供了明确的规定来惩处此类行为者。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来逃避债务并承担连带责任。为了逃避债务,股东经常恶意地注销公司,或者在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此时,债权人可以按照《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有关股东追讨债权。清算人应对违法行为负责。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六十条和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在清算过程中违反法律的清算组和清算人员将受到罚款和其他罚款;同时,违法所得将被没收。合伙法,独资法和破产法关于清算和责任的规定非常具体。合伙企业的清算是清算人犯下违法行为,并承担还款和债务责任;独资公司解散后,原始投资者承担偿还企业债务的责任;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前的诉讼标的资格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后,其标的资格在存续注销之前有争议。这也是一些公司借贷和取消收债的起点。一种观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