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注销后债务诉讼时限

发布日期:2019-11-27 15:40:34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后,其债权能否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1.企业法人是吊销营业执照而不是吊销营业执照的,只要不成立清算组,企业仍是当事人。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关于如何确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民事诉讼状态的回函》(发〔2000〕24号)。

2.公司的注销应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债权人,并安排债务承担:

1.企业的注销应与公司债权人就债务的债务谈判达成协议。公司转让债务标的。与公司债权人达成协议的所有投资者应对债务偿还承担连带责任,企业私下转让债务人以避免债务偿还义务。

2.不信任以您自己的名义还款的协议,没有保证还款的保证,您必须通过诉讼来解决。

的回复如下: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已收到您法院的“如何确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民事诉讼指示”。经过研究,答案如下:

暂停执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对非法企业法人施加的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依法清算。清算程序完成,并取消工商注册后,企业法人将被淘汰。因此,在撤销营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在注销登记之前,营业法人仍应视为仍在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诉讼活动。企业法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的,债权人应当起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被告,作为被告,人民法院也应当给予许可。创始单位如果没有为避免债务而进行的投资不足或转让资产,则仅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可以参考以上精神来处理您的医院说明书中涉及的问题。 ??

这个复杂的

公司 清算_债权人 清算组

公司清算后的债务由谁承担法律依据

公司破产清算后,其债务将按顺序偿还。

通常,该公司在法律上已被取消,责任主体已不复存在。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和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公司的原始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对无人认领的索赔负责。

《公司破产法》第37条清算组提出了一项破产财产分配计划,该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并批准,并报告给人民法院以执行。

首先为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财产后,应按以下顺序清算:

(1)破产企业所欠的工资和劳保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C)破产索赔。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按相同顺序解决债权,则应按比例分配。

第38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应请求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结束后,未清偿的索赔将不再支付。

扩展信息:

《公司法》的司法解释(2)

第22条

公司当时在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视为清算财产。股东未偿还的供款包括根据《公司法》第26条和第80条尚未到期的到期应付款和分期付款。

当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声称,未缴股本的股东以及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应对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未清偿资金范围内的债务,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会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并且如果公司或债权人声称他们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续或连续180天以上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人民法院应接受清算组成员以犯有前款​​所述行为为由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

该公司已被清算并取消。上述股东参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法院应予受理。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企业破产法》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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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 已经注销,债权人还可以起诉吗?

您好,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已依法清算,但未按要求通知债权人,则债权人可以以公司清算组成员为被告起诉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公司的债务。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报告其债权,恕不另行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规定解散清算公司。 《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应将此事项书面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应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领域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报纸或在其注册地的省级报纸上公告。清算组未能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清算而未清偿债权的,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损失责任。造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尚未依法清算,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偿还公司的债务。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4条:“如果公司因法定原因而解散,则应在发生解散原因和清算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将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某些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依法清算完成后,应当解散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公司未办理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该公司已清算,并且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没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仅具有有限的外部责任。公司清算后,符合破产案的规定。作为债权人,您不能再对其未清部分承担民事责任。

该公司不是因为破产而清算的,但是该公司的帐户无法检查对债务人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并证明公司的清算报告是虚假的和不真实的。您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对被告承担未清的民事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共同承担。以及公司债务的若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