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汇注销规定
发布日期:2019-11-27 17:10:10 浏览量:1次
您好,我是中外合资企业,请问外汇注销证明是哪里出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清算组的成员;
((2)有关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裁定和解散的文件,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的文件,其中行政机关下令关闭公司或注销公司的文件;由负责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或人民法院的董事会以及公司的批准机关提交并确认的清算报告;
(IV)《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注销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国务院确定的公司还应当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也应当发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
不需要国家税务资料
外管局对外汇对公帐户的管理规定
一,开户出口单位在首次申请出口收据核销表(以下简称“书写表”)之前,应当向外汇局申请下列材料注册:
1。单位介绍信及申请表;
2.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批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副本;
4.公司法人代码的证书和副本;
5 2.海关登记证副本;
6.出口合同的副本。
外汇局在审查了上述材料后,将办理出口单位的注册手续。
二,收据
在出口单位开始出口业务之前,应到外汇局索取带有单位介绍信和出口证明书的证明表格。 (现在是帐户持有人的印章卡)。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请注销表格时,应当在每笔注销表格的“出口单位”栏中填写单位名称或在单位上盖章。在正式使用验证表之前,应加盖单位的公章。
验证表格自收到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出口单位应当自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使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验证表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中记录的有关内容一致。
III。海关申报
出口单位在有效期内持有盖有出口单位公章的验证表和相关文件,并办理海关手续。
四,寄至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海关申报后,应在海关申报之日起60天内签发,并附有验证证书和海关签发的防伪商标。标签,并盖上海关的“检验印章”。出口报关单和外贸发票应发送到外汇局存根。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在30天内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核销单并出具银行出具的核销单和“出口汇款收据专项联盟”。接受外汇。 。
26.丢失验证表并重新签发
出口单位丢失验证表后,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说明情况(加盖公章并由法人签名) ,申请上报损失,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实。此后,统一声明无效。
1.对于空白的注销表格,外汇局将取消该表格;
对于2.对于注销表格,将使用相关的出口证书进行验证。
3.对于需要续签特殊出口退税券的人,在办理了出口注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书面向外汇局申请,并出具由海关出具的出口退税证明。税务部门对应的注销表格。批准后,外汇局发布了《关于退还出口收据出口退税的报价》。
VII。有关重新签发海关申报单
的事项如果出口单位丢失了海关申报单,则应依靠外汇局签发的未经批准的证明。取消证书应重新提交海关。
VIII。报销事项
如果在出口下发生报销,则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相关证明,外汇局应根据以下情况核实外汇报销的真实性:
(一)外汇申报和核查,外汇局应当审查下列有效文件:
1.出口合同;
2.退款补偿协议和相关证明材料;
3.外汇收据的出口验证(退税专用优惠券);
4.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如果未注销提交的文件,则外汇局将根据指定的外汇银行水单或收据通知和第一段中列出的文件结清外汇。
三(3)如果尚未提交出口报关单,外汇局将审核第一批
如何办理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注销手续
企业向所在地所在地的外汇局提出申请后,由外汇局按照有关制度对有关信息进行审查,并办理注销手续后,办理手续。股权激励计划。
一,股权激励计划注销外汇的主要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令,2006年第3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汇发
[2007] 1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 7号)
2.程序:
向注册地所在地的外汇局提交申请;
2.外汇局将根据相关系统审核相关信息后,进行手续。
III。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指定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2.原始的“外国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外汇登记表”。
3.与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真实性证明。
4.当上述材料不一致或不能解释交易的真实性时,需要补充材料。
第四,审计原则
导致终止了符合真实性原则的股权激励计划。
五,审计要素
1.“外国个人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外汇登记表”已被取消。
2.国内特别帐户已被取消。
3.提交材料已经完成。
六。授权范围
分支机构对其进行处理或授权其分支机构对其进行处理。
VII。
注意事项1.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因股权激励计划期满或海外上市公司在海外证券市场退市或国内公司并购而终止,则国内代理机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外汇局申请股权激励计划的外汇登记和注销手续。
2.国内机构应在注销注册证书的情况下处理随后的帐户清算和资金交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