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注销了别人欠我的钱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1-27 19:31:44 浏览量:1次
我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我想注销公司,别人欠我的钱我怎么讨回。公司的债权能转到我个人身上吗?
取消公司之前,您应该偿还外债。
公司注销后欠款怎么办,有什么办法
公司注销后,有必要区分欠款是债权还是债务。如果欠款是债权,清算组可以向债务人付款;如果是债务,则应根据取消情况的不同来区别对待。
根据公司是否经过合法清算程序,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诺问题应分为合法注销和非法注销。取消后债务取消的后果完全不同。
首先,合法注销公司是指公司的清算债务人应根据《公司法》第180条至第189条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工商部门进行注销登记。的行为。
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公司解散后,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清算过程中,应当清算债权债务,清算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在法律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在向股东偿还相关债务之前,不得分配公司财产;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公司注册;
在此期间,清算组成员应忠于职守,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根据《公司法》第188条和《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45条对公司进行了法律清算和注册,则该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已被取消,并且该公司和股东没有先前的债务是有责任的。
其次,公司的非法注销主要是指公司清算义务人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注销而无合法清算程序的行为。没有合法清算程序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后,清算人拒绝履行清算义务或者对清算义务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公司资产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在法律上并未被取消;
2.清算人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清算。公司未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严格执行债权人申报程序或者未清偿公司债务的股东分派等情况;
3.清算债务人在清算过程中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实务资产或以低价出售公司财产,销毁隐藏的公司财务账簿,并指示公司资产状态未知;
4.清算债务人未依法向工商部门开具虚假清算报告,未依法进行清算,欺骗工商部门注销企业登记。
上述清算债务人的行为属于“公司法”第190条规定的“清算组成员应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若干规定(二)》根据《公司法》对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作了更详细的调整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清算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造成公司财产的贬值,损失,毁灭或损失。债权人主张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支持;清算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等损失,无法清算。债权人声称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第十九条规定,公司解散后,清算人应当恶意
公司宣布破产后欠别人的钱怎么办
在实践中,公司将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债务和索偿,需要偿还债务,并需要收回索偿。公司债权的索偿应该及时进行,这样有限责任公司就会破产并欠下破产公司。这笔钱不能偿还吗?公司破产后,公司的经理应追回公司的债权,追回的债权应用于偿还公司的债务,因此需要偿还破产公司的法律债权。经理可以逐步追回已确认的破产企业的外债:1.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通过工商档案转让和实地考察,了解债务人的姓名,住所和其他信息。 2.债务人的分类:可以联系某些债务人,有些则可以不联系。 3.发出清算通知书:根据《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3条,管理人有权向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有限的时间内偿还债务。或交付财产。 4.诉讼程序的启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者财产所有人应当将债务偿还给管理人或者移送财产。如果债务人或财产所有人拒绝归还财产,管理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起法律诉讼以追回财产。法律依据: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接受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财产所有人应将债务偿还给管理人或交付财产。如果债务人或财产所有人拒绝归还财产,管理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起法律诉讼以追回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