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应该由谁组成
发布日期:2019-11-27 20:32:21 浏览量:1次
注销公司需成立清算组
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的,应当自注销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子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就是总公司,注销时清算组成员应该是谁?
首先,清算组是指在公司清算期间负责执行清算事务的法定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以进行清算。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内资企业登记表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书提交规范》,该公司的清算组已提交提交规范,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三分之二的代表)拥有上述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应当加盖公章);
因此,清算组的成员应由股东大会的书面文件决定。公司进行普通清算的,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选举或者任命,公司清算组的成员可以由会计事务所人员组成,进行清算程序。
企业注销,成立清算组必须是股东么?
根据法律,清算组的设立不必是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迅速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183条由于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2)款,第(4)款的规定,公司应根据第(5)和第(5)款的规定解散的,应在发生解散的原因开始清算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迅速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