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注销后员工
发布日期:2019-10-02 06:13:08 浏览量:1次
公司清算注销了工资可以找股东老板要吗
在公司注销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在实体法中没有障碍,而在程序法中则遇到各种障碍。
根据过去的惯例,拖欠工资是劳资纠纷,应直接进行劳资仲裁。仲裁委员会告知该公司已被取消,该标的不存在,该标的不对并且未被接受。这时,不学习法律的普通百姓不被接受。未知的程序问题。
之后,该员工上了法庭。法院和仲裁庭称该公司已被取消,该标的不合适。劳动仲裁委员会应首先获得“不接受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第3条,工作人员感到非常困惑。“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款证明,如无其他劳资关系纠纷,应视为劳动报酬纠纷的拖欠,按照一般民事纠纷予以受理,法院不予拒绝,直接受理。 。仲裁委员会必须接受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劳资纠纷。单位的实体不存在。为什么仲裁要发布不可接受的裁决?
,仲裁委员会告知该申请的对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它应该是个人股东。 (2)21:股东或第三者在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声称对公司的债务负有相应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法律。
第11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将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的地域范围。受影响的报纸在省级或国家级注册公告。
清算组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汇报债权而未清还债权。债权人声称清算组成员如因损失造成的损失有责任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 {}}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解释》第64条“企业法的解散”依法清算注销前的人员为企业法人。如果未依法取消,则由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投资人为当事人。”第472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执行过程中被分离或合并为执行主体的,由人民法院变更后决定为法人债务人的其他组织;根据有关实体的规定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予以注销。
根据这两种解释,该公司已注销并可以起诉其股东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员工代替了该债务人。公司在申请表上与个人股东一起提交申请,仅以交换法院发布的裁决为由仲裁委员会予以拒绝。根据裁决,您可以诉诸法院。这些程序似乎不合理,并且实际上是实体法中必须包含的预程序。
公司注销怎么清算,是公司人员还是请律师
1.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所有股东组成。它也可以是注册清算事务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清算组必须有不少于三名成员。
●清算团队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清算公司资产并分别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或宣布债权人;
■处理和清算有关公司的未完成业务;
■清除所欠税款;
■清理债务,债务;
■公司还清债务后处理剩余财产;
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成员应尽职尽责,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权力接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并且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组记录
自清算之日起15天内要提交的材料:
●解决公司解散的股东大会;
●建立清算组;
●清算小组每个成员的基本资料;
●社会中介专业人员还应提交委托书。
3。清算通知书和清算公告,债权人登记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天内在报纸上至少刊登三遍。
●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自首次公告之日起90天内向清算组提出索赔,而未收到通知。债权人宣告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对债权进行核实后,应当将核查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提出索赔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邮寄地址以及其他应通知和宣布的内容。
4,清算财产
●公司在清算开始时拥有或经营的财产;
●公司从清算开始到清算结束所获得的财产;
●公司首先取得了其他财产权。
注:■产权人应通过清算组收回公司另一人的财产。
■用作债权人的财产优先由债权人补偿,用作抵押品的财产,而未付款部分则视为无担保债权。抵押物中超过担保债务金额的部分为清算财产。
6。清算计划
●清算财产将按以下顺序支付清算费用:
■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税;
■企业债务。
●还应偿还尚未到结算期的企业债务,但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清算计划应在股东大会上确认;
●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根据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如果债权人和股东由于信用纠纷或诉讼原因暂时无法参与分配,清算组应按比例从清算财产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企业破产清算之后注销流程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清算组提交材料说明书
1,“公司注册(注册)申请”。
2.清算组负责人与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委托书的ID副本。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关于设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的股东大会将提交给股东大会,以设置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主席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组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委员会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在不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组织清算,并将其提交给人民法院以决定建立清算组。
如果人民法院决定解散,它也应提交法院的裁决。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
4,公司营业执照的副本。
注: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解散,并应根据《公司规章》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向清算组成员申请备案。公司注册管理。如果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则本守则不适用。
,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授权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或代理人ID的副本。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判决文件的解散,公司依照《公司法》解散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该公司。
4。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人民法院的股东,由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以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并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人民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或公司批准机关已经签署了记录,并确认了对清算报告的意见,不得提交该材料。
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终止后取消注册,则不会提交此材料。
5,确认清算报告。
包括:根据《公司法》进行的公司财产清理,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司清算(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等)),清算后股东对公司财产的分配,公司的债务和债务均已清算。
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终止后取消注册,则其不得提交该材料并将其提交给人民法院以要求终止破产程序。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终止后取消注册,则不会提交此材料。
7。税务机关签发的清税证明。如果原件是清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