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由谁主张债权

发布日期:2019-10-02 12:13:23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并注销登记后,将其除名。

公司注销后新发现的债权如何处理

1.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第186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财产是分别支付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的支付,公司债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额的份额进行分配,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可以看出,在公司清算和注销后,公司作为公司剩余财产形式的外债权属于公司股东。那么,此时,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其次,

根据股东诉讼权的由来,我们认为e在公司取消之后,股东将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诉讼。本质上,股东主张公司的权利并追求债权。同样,由于新发现的债权不在先前的清算分配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尚未分配股东,因此不可能将民事诉讼的规定适用于其他诉讼当事人可以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放弃实体权利。因此,对于公司新发现的外部债权,每个股东均有权提起诉讼,而无需按照原始持股比例主张债权。相反,它直接要求所有债权人的权利。其他未提起诉讼的股东无权放弃债权。

抵免额获得兑现后,尚未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的其他股东可以根据其在原始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参与分配,该行为基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公司法和以前的法律也存在债权和债务的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被注销后,未追回的债权能由新公司继承么?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后,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包括未收回的债权)将根据股东出资额的份额进行分配,不能由新公司继承。

该法律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87条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制定清算程序。计划并向股东大会报告。经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的财产支付清算费,雇员的薪水,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偿还所欠税款,并还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投资分配中所占的份额,该公司所持股份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配。

在清算期间,公司可以生存,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支付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