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起诉股东的依据
发布日期:2019-10-09 20:11:42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 已经注销,债权人还可以起诉吗
您好,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已依法清算,但未按要求通知债权人,则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偿还公司的债务。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6条的第一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二)。清算组清算组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拆除公司。此事应书面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应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范围在国家或公司的省级报纸上予以公告。清算组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债权人未及时履行债权,未清偿的,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人民法院依法支持。
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尚未清算,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偿还公司的债务。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4条:“如果公司由于法律原因而解散,则应在解散原因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并应进行清算。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由公司解散申请注销。如果公司未清算而无法清算公司,则该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声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债务的清算,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该公司已清算,并且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没有《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公司而言,公司仅具有有限责任。如果公司已清算并符合破产法,那么作为债权人,您将无法对未清算部分承担民事责任。
该公司因破产而未清算,但该公司的帐户无法确定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并证明公司的清算报告是虚假的。您可以由公司股东要求赔偿被告未付部分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务的几项责任。”
公司被注销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注销企业后,法人资格被终止,诉讼主体的资格不存在。它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方。为此,一般会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诉讼主体:1.企业注销时,由债权人或第三人承担企业注销登记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下的债权人债务。 ,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单位或第三人为被告,并承担清算责任。 2,企业注销未清算,第三方承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中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清算实体或向债务人承诺并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两名共同被告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解决的责任。 (三)注销企业是债权人的,有权债权的,可以直接将其变更为诉讼标的;没有权利义务的人或者有权利义务的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止诉讼。这里提到的“清算主体”应根据注销企业的不同性质分别确定:国有企业的“清算单位”是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是企业的初创单位,部门或投资者;合资企业是每个投资实体;子公司为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实体”是全体股东;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为清算实体;如果股东大会不能选择清算组,则以派出成员担任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为清算的主体。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进行清算,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未设立清算组的,清算单位为各方的股东。不存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外国当事人的,中方股东应当申请特别清算程序对企业进行特别清算,并成立专门的清算委员会。如果未成立专门的清算委员会,则中方股东为清算实体。为此,您可以根据公司性质确定清算对象,诉讼赔偿对象。相关法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四)清算过程中所欠税款和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债权人宣告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债权报告中,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偿还所欠税款,还清公司债务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的份额分配。部分份额按比例分配
公司注销后能够追偿股东的出资吗
你好!
首先,公司可以在公司注销后收回公司的出资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提供虚假出资或撤资。公司成立时的资本。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若干规定”(3)“
事项,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债权人要求已提取资本的股东对公司无法清算的部分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并协助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
中,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应提供支持;人民法院应提供支持;已提取资本的股东已经承担了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不应当支持。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由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对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前述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人民法院应当向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充分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提供支持。但是,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第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
根据第184条,第185条,第186条以及第87、188和189条的规定,公司的注销应以注销注册为准。根据以下步骤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原因解除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2,宣布并通知债权人宣告债权,并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债权人宣告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债权报告中,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3。清算组接管公司并开始清算工作。清算组从成立之日起接管了公司,并关闭了公司的业务,清理了公司的债权和债务,还清了债务后处理了公司的剩余资产,清算了所欠税款,以及清算期间产生的税款。清算程序,并代表公司处理民政事务。诉讼活动。
4。清算组彻底清理了公司的资产,准备了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5。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公司财产后,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