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 留抵税金 退税

发布日期:2019-10-10 18:25:37 浏览量:1次

注销时留抵增值税不予退税但是否可扣除?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6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消或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期限的,以及成为小规模的纳税人,库存不会转移进项税,退税也不可退款。因此,当一般纳税人清算并冲销时,如果仍未出售存货,且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全额扣除,则无需将库存的相应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当然,如果有税收抵免,则不能退还税收抵免。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在注销前未清销的未售出库存100万元前,无需转移进项税额,也不能申请退税8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除企业所得税和可允许扣除的价值外,企业产生的所有税费及附加准予征收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取消甲公司时保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万元,不能退还,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公司注销了,留下的进项税额没抵完.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破产,破产,解散或停业后出售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征税。当前的税法。税务机关不再退还从纳税人存货开始时未扣除的应纳税款的税款,征税后发生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被取消或在咨询期间取消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将其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库存不会从进项税中转出,并且其税收抵免也不会退还。因此,取消贵公司时预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将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企业除外允许扣除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税收及其附加费。虽然一般纳税人在注销时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退还,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百度:快速注销

一般纳税人办理企业注销时,库存需要补税吗?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六条,当一般纳税人取消或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期限时, ,它将转换为小规模的纳税人。进项税不会转移库存,退还的税款不能退还。因此,当一般纳税人进行注销时,没有实现库存,不需要支付营业税。

延伸阅读:

在业务关闭,解散,注销等情况下,会发生税务登记和注销的注销。当企业取消注册时,它具有或多或少的库存(原材料,包装材料,低价易耗品,半成品,制成品,商品,分批发送的货物等)。

一,注销企业时一般纳税人的库存处理方法

普通纳税人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果企业营业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且增加值为根据注销企业的有关政策缴纳税款后,如果企业尚有存货余额,则应按存货的适用税率计算存货余额,以抵扣可抵扣税款。购买库存时已扣除进项税,减少了本期。缴纳税款,因为当前库存已从企业的业务活动中提取,因此有必要调整已预先扣减的进项税额。

企业取消了法律并取消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表明该企业将不复存在。此时,清算应注意企业如何处理包括存货在内的所有资产,并将其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视为已出售;如果无偿提供给他人,则视为已出售;没有使用价值,被废弃或者遗失的,视为异常损失,进项税转出并缴纳。

其次,取消企业时小规模纳税人的库存处理方法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特殊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无论是否购买商品使用增值税。发票所支付的增值税金额,不得输入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而应计入采购成本。因此,在确认库存在正常范围内(即正常税负是正常的,库存科目是一致的,没有虚假)之后,不应将其用于进项税的征税或销项税的准备金。取消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时,其库存不作税收调整。

第三,一般纳税人在采用库存处理方法时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税收政策,从事商品一般税收的年增值税销售额不足180万元。批发或零售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销售额在一百万元以下的一般纳税人,应当转移到小型纳税人企业进行管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至库存性质未改变的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法律依据。转让时企业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且企业有存货余额的,按照库存的原购买价分开价价。分离后的增值税额应包括在原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中,然后在转让后将小额原股票的购买价税总额包括在内。纳税人企业存货账簿。

IV。将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的库存处理方法

根据税收政策,增值税年销售收入在18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和从事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年销售收入在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转让给一般纳税人管理。转让时,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有存货余额,则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无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一般纳税人在转让后购买货物的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