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告可以注销吗

发布日期:2019-10-12 17:41:18 浏览量:1次

被告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还能被起诉吗

不,被告公司没有法律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相应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法人因倒闭,被撤销,宣告破产或终止业务为其他原因,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册取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债务清算完成的确认书或清算组织的清算债权的文件并应提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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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注册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

第17条公司名称变更名称,住所,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分支机构的增设或注销,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变更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的,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营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成立。公司法人可以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规定刻制公章,开设银行账户,签订合同以及开展业务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注册规定》

公司注销 已经注销,债权人还可以起诉吗?

您好,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已依法清算,但未按要求通知债权人,则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偿还公司的债务。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6条的第一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二)。清算组清算组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拆除公司。此事应书面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应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范围在国家或公司的省级报纸上予以公告。清算组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债权人未及时履行债权,未清偿的,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人民法院依法支持。

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尚未清算,债权人可以将公司的股东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股东偿还公司的债务。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184条:“如果公司由于法律原因而解散,则应在解散原因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并应进行清算。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由公司解散申请注销。如果公司未清算而无法清算公司,则该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声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债务的清算,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该公司已清算,并且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没有《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公司而言,公司仅具有有限责任。如果公司已清算并符合破产法,那么作为债权人,您将无法对未清算部分承担民事责任。

该公司因破产而未清算,但该公司的帐户无法确定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并证明公司的清算报告是虚假的。您可以由公司股东要求赔偿被告未付部分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务的几项责任。”

如何确定注销企业的被告

注销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签字或清算组将负责相应的债务清算义务或表明清算已经完成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