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公司注销后

发布日期:2019-10-16 02:30:13 浏览量:1次

公司被注销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一)公司注销后,未清算,未破产的,由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投资者为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 公司解散清算 规定

所有股东均自愿解散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贵公司采用普通清算程序。公司解散后,应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代表公司行事,以清理公司资产,追回公司债权,清算公司债务,代表公司起诉并参与诉讼活动。中国《公司法》第191条规定,公司解散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候选人;未在清算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的必要程序,公司解散是公司清算的原因。

公司的清算团队主要进行以下清算活动:(1)清理公司的财务,分别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公开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刊登三遍。 (3)在公司解散前签订合同但在解散时尚未结清的业务,以及有利于公司清算的业务已结清。 (四)清理欠税,清理债权债务。清算债权包括收集到期的债权和未到期的债权。公司债务的清偿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敦促债权人宣布债权。另一种是偿还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将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所欠税款,还清公司债务。 (5)申请破产。清算组认定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当终止一般清算程序,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6)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的分配是在公司清偿了公司的所有债务之后进行的。公司的财产支付上述费用并还清所有债务后,便有盈余。对于剩余的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的份额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的。股东分配

公司注销后,民事诉讼主体责任承担者是谁

公司解散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应由其清算承担。依法撤销的,由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当事人。

一,《最高法关于执行民法通则(审判)意见的通知》

第六十条:清算组织清算公司债权为了债务而依法成立的组织。它负责终止的法人财产的保管,清算,评估,处理和清算。

清算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涉及终止公司法人债权和债务的民事诉讼。

为逃避债务责任而成立的清算组织没有民事行为。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即为企业法人。依法清算前的人;清算取消的,由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投资人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