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司被兼并已注销
发布日期:2019-10-16 02:36:56 浏览量:1次
法律:公司注销,准备起诉,原告是原来的公司还是原来的法人代表。急!
公司已经取消注册,公司已经终止,也就是说,公司失去了成为诉讼标的的资格,也就是说,公司在取消后不能再成为原始被告。
公司注销后,注销前签合同还有效力吗?公司兼并,需要被兼并公司注销吗?
如果是通过取消决议,则在清算和注销过程中,在取消之前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并且属于由清算组决定的应声明的债权人债务。
(如果公司已完成取消程序),则合同会因该方丧失民事权利的能力而终止。但是,如果清算组在财产,债权和债务的处置报告上另有约定的,应予以同意。
公司合并。如果是新设合并,原来的两家公司将被取消。如果合并被吸收,则被吸收的公司将被取消,合并后的公司将继续存在。
必须宣布清除和取消。发布该公告的原始报纸是提交给工商局的材料之一。如果没有,工商局将不办理注销手续。原则上,报纸的出版范围应与工商局的管辖范围相一致。
可以起诉已注销的有限公司吗
公司在注销前依法清算,但未按照规定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作为公司清算组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偿还公司债务。 。
如果公司在取消之前尚未清算,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偿还公司的债务。
该公司已清算,并且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没有《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公司而言,公司仅具有有限责任。如果公司已清算并符合破产法,那么作为债权人,您将无法对未清算部分承担民事责任。
该公司因破产而未清算,但该公司的帐户无法确定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并证明公司的清算报告是虚假的。您可以由公司股东要求赔偿被告未付部分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务的几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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