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股东决议注销解散
发布日期:2019-10-16 02:45:14 浏览量:1次
外资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需要哪些东西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者(股东)
3的批准,营业部门的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发布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取消税收(国税,地方税)登记证
6,海关,财务,统计部门取消批准
7,取消外汇登记证(外币,购汇后汇出的外汇,外币,人民币帐户取消)
8,营业(营业执照)取消{{ }} 9,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0,取消劳动登记证
2.外商投资企业应注销其清算。
(1)清算的期限
公司清算的开始日期是业务经营期的终止日期,或者是企业批准机构
批准解散的日期。企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仲裁裁决终止。公司
是同一天。从清算之日起至向企业批准机关提交清算报告
之日起,企业清算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
清算委员会应当在清算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的扩展名不得超过90天。
(2)清算委员会
在清算开始之日起15天内,公司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三人组成的清算委员会,
成员通常由董事选举产生,您可以聘请
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和律师。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清理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计划
;
2。宣布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 3。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完成业务;
4。提出财产评估的估价和计算依据;
5。设置所欠税款;
6。将未支付的款项退还给股东;
7。清算债权债务;
8。公司还清债务后处理剩余财产。
9。代表公司回应和起诉。
(3)清算通知书和公告
,企业应在7天内通知企业批准机关,企业
主管机关,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收清算日期。事业单位,企业存款银行等有关单位,如果企业拥有国有资产,还必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此外,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应以书面通知
已知债权人的书面通知,并应至少两次在国家报纸
中自成立之日起60天。当地的省级或市级报纸发布公告。第一份公告应在清算委员会成为
之日起10天内发布。
(4)清算财产
企业和中外投资者均应依法分配清算财产,不得随意处置。根据{{}}法律,清算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出售和分配
的清算费用,以及公告,诉讼,仲裁和其他所需费用)费用。)
应按以下顺序付款。
1。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
3。其他债务。
公司支付清算费用并清偿所有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投资人的实际比例
进行分配,法律,法规,合同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应注意,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例如抵押,质押等),并且债权
有权获得抵押品的优先权。此外,如果公司的财务报表不足以在清算过程中偿还债务,清算委员会应向法院申请宣布企业破产。如果根据
法律宣布其破产,则它
关于公司解散注销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取消股东大会的决议如下:1.具体告知公司股东何时何地召开股东大会。 2.详细记录出席会议和未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以及代表公司股东的投票权。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的决议,该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签名,除自然人外,其他股东均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交决议,并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权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股东大会主席以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会议应签字确认。 4,决议事项主要与公司注销,组建清算组和报纸相一致,并宣布清算组成员和组长。 (1)在公司被注销之前,首先需要清算。清算是合法程序。公司注销后,必须进行财产清算。自行终止而不清算的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也不受法律保护。 (2)公司清算的性质是清算。例如,公司因破产而被清算,并且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该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该公司的自愿解散,并被依法下令下令)。在解散的情况下,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关于公司解散注销的股东会决议
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I.会议时间:年月日
II。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室
III。参加会议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已在15日之前口头通知所有股东,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应参加会议。
IV。主持人:
五,经代表公司有100%投票权的股东同意,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
1。鉴于公司运营市场的变化,公司无法期望开发业务,因此公司决定解散。
2。会议结束后十五日内,股东组成清算组,依法清算公司。清算组由清算组组长组成。
3。会议决定负责去有关部门处理公司的取消事宜。
会议的所有参与者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