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中注销汇算清缴
发布日期:2019-10-17 01:19:16 浏览量:1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 应该何时开始汇算清缴
您好,会计学校的老师龙老师为您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55条规定,如果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则应在60天内
公司将要注销,所得税怎么处理
如果公司的利润表在取消之前有利润,或者如果有以前欠的公司所得税,则应先缴清企业所得税,然后注销。
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5条(主席令[2007] 63号)规定,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应在60天内从实际业务终止之日起,税款由代理机构处理当期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企业应当在注销登记前依法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3条(主席令[2007] 63号)规定,企业依法清算时,以清算年为纳税年度。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0号)第四条第四条:企业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企业的所有资产,减去资产的税基,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算损益的余额等,即为清算收入。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第1条规定,企业清算时,整个清算期间为纳税年度,清算应当依法计算。收入和应交所得税。企业应在清算结束后的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税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交税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中国税收征收与管理。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第二条: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
5。企业注销时,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清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