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结束多少天注销登记
发布日期:2019-10-17 10:33:59 浏览量:1次
企业破产清算之后注销流程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清算组提交材料说明书
1,“公司注册(注册)申请”。
2.清算组负责人与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委托书的ID副本。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关于设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的股东大会将提交给股东大会,以设置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主席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组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委员会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在不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组织清算,并将其提交给人民法院以决定建立清算组。
如果人民法院决定解散,它也应提交法院的裁决。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
4,公司营业执照的副本。
注: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解散,并应根据《公司规章》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向清算组成员申请备案。公司注册管理。如果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则本守则不适用。
,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授权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或代理人ID的副本。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判决文件的解散,公司依照《公司法》解散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该公司。
4。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人民法院的股东,由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以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并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人民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或公司批准机关已经签署了记录,并确认了对清算报告的意见,不得提交该材料。
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终止后取消注册,则不会提交此材料。
5,确认清算报告。
包括:根据《公司法》进行的公司财产清理,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司清算(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等)),清算后股东对公司财产的分配,公司的债务和债务均已清算。
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终止后取消注册,则其不得提交该材料并将其提交给人民法院以要求终止破产程序。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终止后取消注册,则不会提交此材料。
7。税务机关签发的清税证明。如果原件是清税证明
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
1.公司在股东大会上解散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将在公司解散决议后的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除之日)起十日内,应当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和银行账户。
3,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格式》,《清算申请书》等表格,并办理清算组的备案工作。
自清算之日起15日内,将备案材料提交市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清算管理处:
(1)股东大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成立清算组;
(3)每个清算组成员的基本资料;
(4)来自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代表团也应提交授权书。
附件:经修订的《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天内在报纸上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对债权进行核实后,应当将核查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贸易和工业局批准的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提出索赔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邮寄地址以及其他应通知和宣布的内容。
5。在清算开始日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申请国税,地方纳税证明。
7,制定清算分配计划。
清算财产是在支付清算费后按以下顺序支付的: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2)税;
(3)公司债务。
(4)尚未清算的企业债务也应清偿,但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计划应经股东大会确认;财产清算后,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6)如果债权人或股东因债权或诉讼纠纷暂时不能参加分派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存入相应款项。
8。清算报告由清算组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明细表,各种财务账目应当报股东确认。
9,清算完成后,注销。公司的取消流程要求部门或代理商处理相应的帐户取消。
扩展信息:
清算组应在公司清算结束后30天内向原始公司注册机构申请注销注册:{ {}}申请注销公司注册文件:
1,由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公司注册申请书;
2,关于股东大会取消公司的决议;
3,股东确认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加盖公章;
5,发布清算公告的报纸(一份正本,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的注销登记);
6,其他。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全书-公司清算
清算开始日和清算结束日期限是多少日。
1.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方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时间为180天,但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最长不超过90天。外商投资企业的特殊清算期限为270天,根据情况可以延长90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
第六章,取消注册,第四十二条。如果公司解散,则应依法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成员名单和清算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