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序股东同意吗

发布日期:2019-10-18 18:02:47 浏览量:1次

企业注销70%%股权股东同意可以吗

可以参考《公司法》,30%的小股东不愿清算注销要继续经营的业务,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大股权中的股权,大股东可以转让,或无法转让

一百八十家公司,其原因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到期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解散公司的公司章程;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根据本法第18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被解散。

第181条如果公司具有本法第180条第(1)款的情况,则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生存。

根据前款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应经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将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82家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遇到严重困难。如果继续生存下去,将会给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则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83条如果公司由于本法第180条第(1),(2),(4)和(5)款的规定而解散,则应在清算组成立后15天内成立解散和清算之日开始。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公司注销需要所有股东到场签字吗?

如果公司被取消,则无需所有股东签署并提交所有股东签署的文件。

许可公司的营业执照处理程序: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规定》的依据“

提交材料

1,即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公司注册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在公司破产后,破产管理者终止了注销注册。

2,公司的“指定代表或联合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的ID副本;

应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终止后取消注册,则应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判决文件的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下达的关闭文件或者撤销公司的决定;

4,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人民法院的股东,由公司的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以确认决议,该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或公司批准机关已经签署了记录,并确认了对清算报告的意见,不得提交该材料。

大股东决定注销公司,小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要先走法律途径,拿到法律判决书代替小股东的签字及身份信息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实际操作中,即使超过2/3的股东同意,没有全体股东签字到场,依然无权自行决定解散公司。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