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注销公司职务侵占

发布日期:2019-10-19 00:31:41 浏览量:1次

股东怎样起诉职务侵占罪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无权独立。

公司注销,股东对劳动者工伤待遇承担连带赔偿吗

1.由于公司的撤销,公司作为诉讼标的的资格已被取消。如果受伤的工人被要求为工伤保险提起诉讼,他将遇到被告不满意的问题,并将被解雇进行仲裁或起诉。

2。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公司股东或清算组成员来解决此类纠纷。

3。该公司的股东或清算组成员已意识到与工伤有关的事故,尚未收到与工伤保险有关的全额赔偿。但是,他们在清算期间未正确处理社会保险金,违反了《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

(1)公司法

第187条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制定清算程序。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的财产支付清算费用,雇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支付所欠税款,并还清公司债务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的份额分配。公司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

在清算期间,公司得以生存,但不允许进行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支付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183条如果公司由于本法第181条第(1),(2),(4)和(5)款的规定而解散,清算组应在自清算组起15天内成立解散原因和清算的日期应开始。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第189条清算组成员应忠于职守,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权力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也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若干问题的说明”(2)

第23条:清算组成员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对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或者债权人声称有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已经注销,还可以申请对员工进行职务侵占的立案侦查吗?

首先,不会因为公司的取消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