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工会后能否注销
发布日期:2019-10-19 18:33:21 浏览量:1次
公司最近在办理成立工会,在总工会那里批复下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没有办法的。
企业如何行使违纪职工处理权,成立工会要董事会同意吗
I.如何行使纪律人员处理侵权行为的权利
:驱逐,除名,解雇和终止劳动合同是与纪律人员打交道的主要形式。
开除是指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法规和规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屡次违反法律的雇员,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雇主的最高行政处罚。
退职是指雇主处理的劳动关系,这些劳动关系按时无理地完成,经教育批准并且一年中完成15天或30天。另外,对于那些在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未经用人单位批准或者“终止用工”而无需返回原单位或者辞职手续的员工,可以从该企业除名。到自动辞职处理。 。
解雇(解雇和解雇)是指雇主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但未达到被遣散和退职水平的雇员而依法强制终止劳动关系的措施。
解除劳动合同(违反纪律)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合同到期之前,用人单位建议提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
解除,除名,解雇和解雇劳动合同是雇主强制解雇纪律雇员的劳资关系的行政纪律方法,但适用的目的,条件和程序不同。
(1)适用的对象和条件。解雇仅适用于严重违反法律和纪律的雇员,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被判监禁;取消了城市户口的第二次第二次劳动教育; 3拘留期间的表现仍不佳; 4严重他犯有《企业工人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的七个违法行为之一。
除名仅适用于经常无故缺勤,未受过教育且完成时间已达到法定期限的员工。
对纪律处分的歧视应适用于《解雇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项所列的七个违法行为之一,以及因教育或行政制裁而无效的行为。
纪律处分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于与雇主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雇员。
(2)正在处理的程序。解雇应根据《企业工人奖励和处罚规定》的规定,由工厂负责人(经理)确定并提交事实,以供员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讨论和决定。开除决定必须由纪律雇员处理,并允许我辩护。作出的决定应当上报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档案材料应及时移交给当地劳动就业机构,以便被解雇的职工享受失业保险金。
解雇纪律处分,根据《国有企业解雇纪律人员暂行规定》,工作坊和部门应就违反雇员行为提供证据并处理意见。在征询了工会的意见之后,主任(经理)将做出决定。决定的记录和档案的转移与驳回相同。
法律和法规中没有规定除名和违反劳动合同的程序,雇主可以参考抗命程序。
第二,建立工会要董事会同意吗?
工会是员工自愿合并的群众组织。 《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中,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论国籍,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部门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妨碍或限制。” 《工会法》第11条还规定:“基本工会,各级地方工会,
基层工会组织撤销有什么法律保障?
工会组织的撤销和撤销后,工会会员与工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法律规范,《工会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基层工会的企业如果工会被终止,或者其所在的企业或机构退出,则将相应地撤销工会组织,并报告上级工会。”“对于根据前款被撤销的工会, “企业终止”一词是指合并,解散和法律撤回,破产和失踪。下属企业解散后,原基层工会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和条件,应予以撤销,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原始工会会员资格的会员资格,即可以保留会员资格,并且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会组织和居住地的管理。重新雇用或确定新工作单位后,成员组织关系会及时转移到新单位。工会。如果新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则其成员组织关系将暂时保留在居住地的工会组织中。工会会员在加入会员期间免交会员费,并且不再有权投票和当选。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公司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不时出现工会组织撤离的现象,给贸易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工会组织。从各地的情况来看,工会组织在机构改革,企业改制,改制和兼并中退出的现象比较普遍。具体表现是一些单位将工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合并为劳动部;一些将与组织,宣传,团委,科协等机构一起组建党和群众工作部。一些机构的工会组织在改革中退出的现象经常发生。机构改革中的个别行业和制度甚至出现了整个制度从工会撤出的现象。
工会组织的随机退出对工会工作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首先,工会组织退出了。基层工会没有组织基础,不能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事业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并确定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问题时,其中一名职工没有自己的代表,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维持。其次,工会被撤销后,职工和群众可以组织自己的“工会”,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从而使外国敌对势力为中国工人阶级提供不同的机会。第三,工会作为企业劳动关系中工人的代表,在调解劳动关系中的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稳定社会大局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企业中没有工会组织,就不可能形成健全有效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预防机制,劳动关系矛盾难以解决。这可能会导致大规模事件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有必要停止依法制止工会组织的任意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1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合并工会组织。”这里的任何组织都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这里的个人不仅包括企事业单位,机构的经营者或负责人,还包括负责这些单位的党组织。